再谈判
再谈判是指经过小结后新一轮的谈判阶段再谈判,是前期谈判的恢复与继续,也是谈判的深入,因此,再谈判会更紧张,难度更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再谈判
- 组织基础
过去谈的进度与方向
- 类别
谈判方法
- 国家
中国
再谈判的基础与目标
(1)再谈判的基础。
再谈判基础是指再谈判阶段的前提条件及其影响。再谈判是以过去的谈判为基础的,认识了基础才可以掌握和控制谈判的继续进行。再谈判的组织基础是过去谈的进度与方向。
谈判进度一般分为两种:总体进度,即商务谈判的进展情况,或者说完成谈判任务的百分比;单项进度,即具体谈判议题完成情况。这两种谈判进度是再谈判组织人力和时间的主要依据。
谈判方向是指通过小结阶段归纳出异同点及其支撑理由,找出再谈判的目标与路线。目标也就是待解决的分歧点及可能解决的条件。路线则是指再谈判的手法,即再谈判从哪儿开始、到哪儿去去,以及怎么谈下去等技术问题。
(2)再谈判的目标。
再谈判目标是指再谈判阶段应实现的谈判任务。从商务谈判组织或者从实现解决剩余分歧的谈判措施来讲,再谈判目标应当是了解对方最后立场和调整己方最后立场。两个谈判目标各有不同的谈判要求。
①了解对方最后立场。在再谈判中,要了解对方的最后立场,常用的谈判手法是问出所以然并逼出底牌。,只有这样,再谈判才能有效。
问出所以然,是指对谈判中任何问题无论是否赞同,均要求知道为什么,甚至“要问出为什么的为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弄清对方哪些是不可以的谈判点;哪些是可以考虑但深浅未定的谈判点:哪些是对方准备放弃点,以及这些答案反映的最后立场。
逼出底牌除了谈判手段要求复杂多变外,还要突出一个“逼”字。“逼”可以通过横竖提要求和拼条件来实现。横竖提要求是在横向上不论谈判何种问题,均要求改善,即横扫对方立场;在竖向上打击某一点,以逼出对方最后条件;拼条件是对横竖提要求的配合,通过投入条件的交换,逼使对方最后立场能够更加显现。说是“拼”,实际上也是“引”,口手并用,逼劲更足。
②调整自己最后立场。从谈判的角度讲,再谈判就是为调整己方谈判立场找出“为什么”。相对于原谈判方案,调整存在“调紧”(交易条件更严)与“调松”(交易条件更宽)两种可能。当然,也会因原方案极有远见而无须调整。一般调整己方谈判立场要考虑对方反应和双方实力的对比。如果对方反应软、改善少,调整力度应小、态度要硬;如果对方反应强、改善力度大,则调整力度只调整谈判方案而非条件,消除对抗后再看谈判条件。从实力对比看,如果己方处在“求人”地位又缺乏理由时,调整力度可大些;反之,则小。
再谈判的运作形式
再谈判运作形式是指其进行的方式或组织上的形态特点。从组织形式看,再谈判一般有四种类型。
(1)“解释—还价—讨价”结构。
该结构形式在再谈判中为“先出手”,即先拿条件,不论谈判处于买方卖方,单方均可使用。
①表达方式。在再谈判中,该结构形式是指先做原立场的支持理由的解释,再以对方要求或己方承诺做出还价,同时向对方提出还价要求。示范如下:
——尽管贵方所言并不占理,作为一种诚意的表示,我方可以应贵方要求将我方硬件部分的出价再降低(卖方时)或再提高(买方时)百分之一,请贵方能考虑我方条件。同时,我方希望贵方也能像我们一样共同努力解决分歧,将贵方在软件上的条件予以改善。
上述这段话,属实战中常见表述,也是还价结构形式的典型表述方式。第一句中前两小分句在说明态度——解释;后两小分旬为还价——改善了条件。后句则以前句(还价)为支持点,反提要求——讨价。
②运作条件。运作条件系指该组合结构选用的时机。作为先还价的结构,运作条件为:对方已做努力,而己方被逼出手时;谈判进展到该己方拿出条件时;双方已陷入僵持或沉闷之中,己方又有余力促进谈判时;己方需要谈判,需要交易且有力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