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这个概念,实在是很有些“中国特色”的,若要追溯其源,大概是80年代初期国内各地(尤其是一些中型城市)短期职业大学兴起的产物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高等职业教育
- 外文名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 教育体系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 教育类型
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
简介
从国际上看,其他国家是很少有人使用这一名词的,即使有也与我们所理解的内涵不尽一致。例如俄罗斯将“职业教育”泛化地理解为除基础教育外的一切专业教育,这样他们的“高等职业教育”就将所有的高等教育均包括在内,而并非我们所指的与普通高等教育相对的那部分教育;更多的国家则狭义地将“职业教育”理解为是专指培养技术工人类人才的特定教育类型,即培养那些不需太多理论知识而主要依靠动作技能和经验技艺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现场工作的直接操作者的那部分教育(包括培训),并不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高等职业教育”。笔者不久前赴德进修期间,就曾因德国没有“高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而造成比较和交流上的不少麻烦;更有一个国内派出的“高等职业教育”考察培训团在德国转了整整一个月,直至他们取得培训证书准备回国之时,负责组织他们培训并颁发证书的那家德国机构的负责人才刚刚弄明白中国人所指的“高等职业教育”到底是什么。
从国内来看,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现已成为当前我国整个教育界的一大热点问题。但是,到底什么是高等职业教育?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究竟应如何定位?它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本质区别应如何理解?它的培养目标和发展途径以及招生对象、办学模式、课程计划、教学过程应如何确定?对这凡此等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也都还很不一致。由此产生的争论对于我们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工作已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迫切需要采用一种能够得到较为普遍公认的标准,来为高等职业教育寻找一个准确的定位。本文试图采用某种公认的标准与理论来严格地界定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然后在揭示其核心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一组简明判据,并对若干现行学制进行分析,最后再辨明几个相关的概念。
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与“职业教育”两个概念的复合。复合的结果导致三种理解:第一种将它归入“高等教育”范畴,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具有较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一种特定的教育;第二种认为它只是“职业教育”范畴中处于高层次的那一部分,并不属于高等教育,从而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视为两个并列的、互不交迭的教育范畴;第三种则把它泛化地理解为,凡是培养处于较高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不管其属何种系列)的教育都属于高等职业教育,如把培养技术工人系列人才中的高级技工教育也看作是高等职业教育,从而将“高等”与“高级”等同起来。
那么,到底应取何种理解呢?根据《教育大辞典》中的有关条目解释:高等职业教育“属于第三级教育层次”,而第三级教育“一般认为与‘高等教育’同义”。从总体上看,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一样,应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大部分。由于非学历性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客观上受外在的政策性影响相对较小,问题的要害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部分,为此本文所讨论的“高等职业教育”概念限定在学历教育范围内。
要对高等职业教育这一复杂概念进行界定,需要采用一种相对较为公认的分类标准。很难说这种标准到底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因为这毕竟不同于对待自然科学概念,诸如区分“经典力学”与“量子力学”之类,可以采用比较客观的分类标准。但无论如何,公认的标准至少可以避免一些个人主观随意性。笔者认为,界定象高等职业教育这样的教育概念,理应优先采用来自教育系统内部的公认的分类标准。否则,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类型,由于在教育内部就定位不当,注定要陷入无休止的纷争之中,最终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政府的宏观教育决策。
那么,教育内部公认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人们很自然地会想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简称UNESCO)制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 简称ISCED)。这套主要用于教育统计的分类标准自1976年正式公布以来,已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可和推行。由于各国在普通教育方面的学制大同小异,而在职业教育方面的学制却相差悬殊,因此ISCED对于区分职业教育的层次、范围、学制及课程,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便于国际比较和交流尤其显示出其权威性与其独特的价值。这样看来,我们采用ISCED先将高等职业教育归类,然后再着手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进行严格界定的思路是可行的。
区别
与“高等职业教育”相关的概念有多个,现择其要者分别辨析如下:
“高等职业教育”与“高中后职业教育"所谓“高中后职业教育”,顾名思义是在高中教育基础上所进行的职业教育,它只需满足简明判据中的条件1即可,故而其外延远远大于“高等职业教育”。它的培养目标可以是技术员、技术工人,也可以是其他各类管理、服务或辅助人员;学制可以视岗位需要从几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学习结束后可授予学历证明,也可只发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明、上岗证明、课程证明或不发任何证明。由于高中后职业教育的外延较大,我们可以将一些无法归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的一系列的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或培训(如属于ISCED4B的课程)归入高中后职业教育范畴。
“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级职业培训”要区分这两个概念,首先要区分“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从广义上来讲,职业教育可以包容职业培训;而就狭义而言,二者应是并列的。笔者认为,当我们在宏观层次上探讨诸如人力资源开发之类的问题时,应使用广义;在中观层次上探讨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等其他各类教育的关系时,也可使用广义;而在中观或微观层次上探讨学制问题,或者在将各种教育进行分类以严格地界定其概念时,必须使用狭义,因此本文只能取其狭义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讲,“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级职业培训”是两个不相容的并列概念,后者不应归入前者范畴。事实上根据我们的简明判据,由于高级职业培训不符合条件2,一般也不满足条件3、4,肯定不能视为高等职业教育。当然如果把高等职业教育的范围明确扩大到包括非学历教学在内的话,高级职业培训则可成为其中之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专业教育”
人们普遍认为,普通高等学校所实施的都是“高等专业教育”,这与“高等职业教育”仅一字之差,二者区别究竟何在呢?就一般意义而言,专业泛指专门人才所从事的特定业务,这样也可以理解为专业就是指社会某一大类职业。但在教育领域内,专业是有其特定含义的,普通高校所设置的“专业”实际上是指某一学科门类或其某一分支,依此实施的专业教育就是按学科类别对学生进行以某门学科为基础的知识和技能训练。这样看来,职业和专业本来就是两种不同属性的分类概念;职业是一种社会岗位分类概念,专业则是一种学科分类的概念,二者的分类标准不同,在使用中就必然会有交叉与重叠。因此我们认为在普通高校中实施的那一块“高等职业教育”可以看作是“高等专业教育”中的一部分,是专指那些与“职业”重合的“专业”的教育,但它恐怕还远不能涵盖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由此引伸出去,同处于ISCED第5层次的教育究竟属A类还是B类,是按不同专业的性质而定,而不是按学校的类别来分的。因此,普通高等院校根据社会需要积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类专业,应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途径之一;而那些一心追求“正规化”而丢掉了自身职教特色的职业大学,则应尽快改变这种“有名无实”的现象,真正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高职教育”与“高职技术教育”
自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技术教育”一直在我国被作为一个综合性名词来作用,它总体上包括培养技术员类人才的技术教育、培养技术工人类人才的职业教育以及其他各类职业培训在内。但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在国务院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中已用“职业教育”取代了“职业技术教育”,这样,用“高等职业教育”取代“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也就顺理成章了。当然,必须明确这一广义的“职业教育”概念是我国所特有的,并非国外一般专指培养技术工人系列人才的狭义“职业教育”。如果取狭义概念,那么这种性质的“高等职业教育”事实上就不存在了。因为如前所述,“高等职业教育”是指培养高级技术员类人才(中间人才系列中的高层次)的高等“技术教育”,而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类人才的“职业教育”(高级职业培训)不属这一范畴。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名称的变化,而在于对其内涵一定要有明确的统一认识,否则必然会因理解上的不一致而带来管理上的混乱,不利于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更不利于解决人才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定位
在我国得到较为普遍了解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是1976年公布的初版(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一书,它采用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中学后教育三级分类系统,把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其中包括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各级教育分成8个教育层次,即第0至第9层次(其中第4和第8层次空缺)――ISCED0为“第一级前教育”,即学前教育阶段;ISCED1为“第一级教育”,即初等教育阶段;ISCED2为“第二级教育第一阶段”,即初中教育阶段;ISCED3为“第二级教育第二阶段”,即高中教育阶段;ISCED5为“第三级教育第一阶段(授予不等同于大学第一级学位的学历证明)”,即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ISCED6为“第三级教育第一阶段(授及大学第一级学位或同等学历证明)”,即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ISCED7为“第三级教育第二阶段(授予大学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证明)”,即高等教育的研究生层次;ISCED9则为“不限定级别的教育”。
如果从这一分类标准的具体内容描述来看,高等职业教育应定位于ISCED5,属于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但是,随着近20年来世界范围内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在形式和数量上都有了成倍的增长,初版ISCED已越来越显得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对ISCED作了全面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