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继红私吞百万奖金事件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五日电一篇关于清华大学 跳水队总教练于芬写信检举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侵吞奖金的博客文章近两天成为网络热点新闻。于芬今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友博客上透露的检举信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周继红私吞百万奖金事件
- 地点
北京
- 人物
于芬
- 时间
十月二十五日
起因于芬写信
网友公开的这封检举信中称,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等七名队员都曾是于芬的弟子,根据相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四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两年内教练应享受同等奖励,两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比例发放奖金,但于芬只拿到了不到百分之十的奖金。
据她2008年初透露,这些年她应得的各种奖金有数百万元之巨,但她只拿到了十五万八千元。
“国家队奖金的发放惯例是由跳水队负责人上报,游泳中心批准方能发放。那么我近十年的奖金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到底报给谁而又最终落入了谁的手中了呢?”于芬对此提出质疑。
检举信中还说,悉尼奥运会后,湖北省对夺得女子三米板金牌及三米板双人银牌的伏明霞进行了奖励,于芬作为伏明霞的主管教练,应该有五十万元的奖励。但这笔钱据湖北省体育局官员称交到了周继红手中,而于芬分文未得。
于芬回应
“奖金的确存在着问题,关于奖金的问题我以实名向相关检察机关举报。我用事实说话,没有丝毫的个人恩怨。”于芬今天在接受采访时说,她年初曾向相关部门写信反应奖金问题,但石沉大海。
“九个多月来,体育总局、纪检委未对奖金事件回应。”于芬对此感到非常失望,她说:“奖金是国家给予我付出的肯定,任何人没有权力侵占。希望有关方面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中国游泳协会新近公布了中国跳水队的集训名单,于芬和她的弟子全部榜上无名。有人怀疑举报信的突然曝光与此事相关,但于芬予以否认,称她不认识那位公开检举信的网友。“我想进国家队和奖金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她说。
近日,中国游泳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则“关于组织国家跳水队集训的通知”,之前曾经多次提出渴望重返国家队的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和她的队员们均“榜上无名”。再加上近期“于芬检举侵吞奖金”风波愈演愈烈,让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惹来众人猜测。在接受专访时,于芬教练态度明确地表示:“进国家队和奖金是没有任何联系的,也不是和周继红的个人恩怨。”
对于落选国家队教练组以及检举侵吞奖金等热点问题,于芬教练并没有回避:“关于奖金的问题我以实名向相关检察机关举报。我是用事实说话,没有丝毫的个人恩怨。”
随后,于芬教练再次解释了为何之前要高调地表明渴望重返国家队的缘由,“因为我有5名队员在国家队集训备战奥运会,无疑我是最了解他们的,所以在奥运会之前进入国家队是为了帮助中国跳水队在北京奥运会圆大满贯的梦想。”
周继红回应
“侵吞奖金”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周继红保持沉默,有记者试图就此事对她进行采访,但没有得到回应。
总局回应
总局称:曾回应于芬事件,于芬言论损害了跳水项目的形象
08年3月14日当于芬对奖金问题提出异议时,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针对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员于芬相关言论的回应。
李桦表示,于芬的言论极大地损害了跳水项目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且还虚构或捏造了许多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内容,构成了对个人的人身攻击,在此,我中心提出如下意见:发放教练员国家奖励是一项政策性很强、非常严肃的工作。游泳中心始终严格执行原国家体委、现国家体育总局以及我中心的相关规定。每次进行分配时,首先由国家跳水队和跳水部提出方案,然后由办公室包括财务人员进行复核,最后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具体实施。我中心成立十年来,不存在克扣教练员奖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