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年分段
  • 4.发展历程
  • 4.1.2022年
  • 4.2.2023年
  • 5.管理办法
  • 6.面临问题
  • 7.申报流程
  • 8.阶段安排
  • 9.名单公示
  • 10.操作流程
  • 10.1.一、录入调京信息
  • 10.2.二、查看调京进度
  • 10.3.三、办理户口迁移
  • 10.4.四、档案调动
  • 11.参考资料

北京积分落户制

北京落户政策,北京市政协建议推行的积分落户政策

北京积分落户制是北京市政协建议推行积分落户政策,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2020年7月16日,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发布,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正式启动1

北京积分落户制申请条件为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北京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北京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北京积分落户制

  • 外文名

    Beijing points locating system

  • 特点

    非京籍人才的“积分”2

  • 实质

    可落户北京

历年分段

北京市积分落户历年分段

年份

计划

人数

申请人数

公示人数

入围占比(公示人数/申请人数)

最低分值

环比分值涨幅(当年最低分值-上年最低分值)

2018年

6000

124657 3 

6019 3

4.83%

90.75 3

/

2019年

6000

106403 4

6007 4

5.65%

93.58 4

2.83

2020年

6000

122852 

6032 5

4.91%

97.13 

3.55

2021年

6000

130111 6

6045 

4.65%

100.88 

3.75

2022年

6000

122219 

6006 

4.91%

105.42 

4.54

发展历程

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通知称,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按照通知,各试点单位将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将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7

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2018年4月11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4月16日将正式开放在线系统,接受社会申报8

2018年7月26日,发改委负责人介绍,2018年,北京将落实积分落户政策,为首批通过积分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9

2018年8月1日,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数据核查阶段已结束。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申报数据初核结果10。10月23日起,正式开办北京市常住户口积分落户手续11

2019年5月16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北京市2019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5月22日正式启动,申报期60天12

2020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安排

2020年7月16日,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发布。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将正式启动13

2021年,申报积分落户的共有130111名申请人。 

7月12日,北京市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即日起进入公示及落户办理阶段。共有6045人拟获得落户资格,对应最低分值为100.88分。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截止到2021年7月19日6

北京市人社局网站2021年7月12日发布通告指出,在2019至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中,经查明7名申请人存在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蔡某某等7名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人员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14

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已于7月19日结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