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报告内容
  • 4.完善措施

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是指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审计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审计工作报告

  • 外文名

    Audit Report

  • 适用对象

    指审计机关

  • 委托单位

    本级人民政府

  • 呈交单位

    本级人大常委会

  • 主要内容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报告内容

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本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2)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3)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处理情况;

(4)审计后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

(5)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6)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完善措施

一、审计工作报告应当体现全面性、整体性和综合性

目前,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报告是年度审计工作的概括或总结,其主要对象是人大常委会,其目的是服务于人大的监督;审计结果公告主要披露单个审计项目的信息,其主要对象是人民大众,其主要目的是服务于群众或舆论监督。

与反映单个审计项目审计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相比,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和综合性。

第一,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全面报告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审计上作报告的主要对象是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通过听取审计工作报告来了解预算的执行情况,从而对预算执行发表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决算。人大常委会的正确决策有赖于对信息的全面了解和掌握,任何虚假或片面的信息都可能误导人大常委,使人大常委会的判断偏离正确的轨道。如不掌握财政资金的规模,就不可能对资金进行合理的配置;不掌握资金的使用绩效,就不可能合理配置资金。因此,审计工作报告必须全面报告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第二,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完整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服务于人大监督的根本目的是有利于人大的正确决策,但由于人大常委们来源于社会各个阶层,具有不同的工作经历和知识结构,许多常委不是预算或财政专家,很难从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找到影响财政资金使效率的规律性等。因此,审计工作报告不仅要说明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指出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而且还要从法律、政策 机制上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三,审计工作报告应当综合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满足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但审计报告的质量与审计资源的数量及配置有密切关系,因此,审计工作报告在全面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服务人大决策的同时,还应当全面报告审计的上作情况,以利于人大了解和监督审计工作,以利于社会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

因此,审计工作报告不仅应当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而且应当报告组织审计的情况,如审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审计的成本效益,审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审计工作的主要问题等。

二、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包括其他财政收支以及相关财务收支审计的重要情况。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审计临督是我国国家审计的重要任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金融、企业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是审计工作报告完整性的重要体现。虽然修订后的审计法第4条规定“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但并没有排除报告其他财政收支及相关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如果仅仅报告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有问题很难说清,特别是预算执行的效果难以体现。如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财政部2005年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lO0亿元,弥补中闰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油项同亏损” 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觇定,但炼油项日亏损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退库100亿元的效果却无法判定。即使从有利于人人履行职责来看,也应当报告其他财政收支以及相关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 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颁布和修改法律,审查和批准相关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涮整、变更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只有对影响国民经济与补会发展、影响国家预算与预算执行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有效地横行立法和监督的职责。如《商业银行法》的修订需要人大常委了解金融审计的有关情况,《反垄断法》的颁布需要人大常委了解企业审计的情况等。就是仅仅从审查和批准预算的角度,人大常委也需要了解其他财政收支及财务收支审计的情况,因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来源于人大的各个专门委员会或人大常委会的各个工作委员会,他们十分关注各自专业领域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审计工作报告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应当严格限定在审计什么,评价什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