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交通局
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稽征;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工程定额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全椒县交通局
- 主要职责
12条
- 内设机构
5个
- 所在地
全椒县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研究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2、根据国家和我县交通发展的总体布局,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3、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进行调控。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稽征;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工程定额管理。5、负责全县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6、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营业性客货运输场(站)的行业管理;负责机动车技术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业管理。7、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本县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8、指导全县交通体制改革和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10、负责全县公路、水路通行环境和通行条件的管理;在遇到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军事行动等紧急和其他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11、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负责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和大型会议的组织、接待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的记录、落实、检查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调研、督查(办)、保密、信访、打字、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教育、交通系统智力引进及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劳动就业工作;贯彻落实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做好服务性工作;指导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二)企业股(安全股)按照县安委会的要求,负责检查监督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协调和配合航政部门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检查交通系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参与职业病、安全事故的防范调查和整改工作。(三)财务审计股拟定全县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交通规费征收政策;负责全县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解缴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及财政、物价、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人员管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全县交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四)工程计划股组织制定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工程审查和交通重点工程后的评估工作;拟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指导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权限内的大中型及权限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重点工程评估和组织重点工程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推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定额管理,培育和管理全县交通基本建设市场;检查指导交通工程质量监测工作。(五)综合运输股(法制股、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市场调查、分析,预测交通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维护全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行业综合计划统计、经济和科技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春节运输及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军事行动等紧急运输任务的完成;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管理工作;贯彻《企业法》,积极参与企业的体制改革,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检查监督交通经济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实施;负责交通行业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执行上级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规划全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发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定我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铁路交通、民航部门拟定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负责拟定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落实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措施,承办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