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食品安全危机的分类
  • 4.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的责任界限
  • 5.食品安全危机处理与传播沟通

食品安全危机

食品安全危机是指因食品数量和质量问题对人群、组织、社会和国家产生的重大危害事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食品安全危机

  • 原因

    因食品数量和质量问题

  • 类型

    重大危害事件

  • 解决途径

    沟通

食品安全危机的分类

根据产生的原因,食品安全危机可分为不可预知食品安全危机和人为食品安全危机。不可预知食品安全危机是指在人类不可抗逆的情况下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而人为食品安全危机是指食品经营者由于过失或故意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或法规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例如,由于产品本身存在问题或是由于原材料的供给出现问题导致产业链危机,就属于人为造成的食品安全危机,主要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多因道德因素而起,具体可以分为产品质量危机和原料安全危机。在“三鹿”事件中,由于原料奶的问题导致了产品的问题,这样,有些供应合格原料奶的奶农也受到波及,不得不倒掉原料奶。

根据存在形态,食品安全危机可分为显性食品安全危机和隐性食品安全危机。显性食品安全危机是指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结果、危害事实均以外在的形态表现出来,而被人们直接认知或通过判断而认知的食品危机事件;隐性食品安全危机是指食品危机事件必须通过特定的科学技术手段或者在现今的条件下还无法被人们所认识的食品危机事件。

根据食品种类,食品安全危机可分为物理性食品危机、化学性食品危机和生物性食品危机。

根据危害程度,食品安全危机一般可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食品安全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企业遵守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行业规定和标准,就能减少危机的发生,就不会遭受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生产安全的食品也说明了企业对社会负责任,并为社会作出贡献。

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的责任界限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以其非预期性、紧迫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给成功应对危机带来许多困难。要成功地战胜危机;往往需要动用各种资源,包括政府的、企业的,甚至是全社会的。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在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政府、企业、社会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有不同责任界限。

一、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政府的责任

政府在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责任的界限在哪里?这些问题必须加以明确。

(一)政府在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应承担着重要责任

从政府的本质特征看,维护公共安全是现代国家的首要责任,同时,它也是国家产生的基础和国家固有的属性。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维护公共安全是现代国家的首要职能。而食品安全危机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可见,当食品安全危机爆发时,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团结人民,树立信心,领导全社会去管理和应对危机,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

从政府的职能看,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现代政府,是以提供公共产品,为公众服务为首要职责的政府。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一种公共产品,保障公民的饮食安全,就是保护公民的健康和生命,是现代服务型政府所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职能,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发展与稳定。因此,在食品安全危机对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领导人民积极应对危机,控制和战胜危机,就成了政府的重要职能。

(二)政府在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的责任分析

政府在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主要表现在:

1.政治责任

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要承担巨大的政治风险。由于现代社会危机频发,并且破坏力巨大,因此公共危机管理往往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公共危机管理是否成功,已经对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形成巨大挑战,公共危机管理失败,甚至会直接导致人们对执政党执政能力产生怀疑,甚至会影响政府的合法性。食品安全危机作为公共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管理不善,或出现失控状态,同样将对政府的形象将造成巨大损害,影响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2.法律责任

政府在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的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公共危机管理的相关法律,来规范危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因此,政府在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中必须要依法行事,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危机管理中如果没有依法行事,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