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主义
新国家主义是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提出的社会、政治、经济改革方案,主张联邦政府干预自由市场,保护劳工权利、保护自然资源等。这一思想体系对美国国内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直到2011年美国仍受益于他提出的8小时工作制、女性最低工资制、失业保险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国家主义
- 提出者
西奥多·罗斯福
- 提出时间
1910年8月
- 地点
奥萨瓦托米
简介
新国家主义是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于1910年8月在奥萨瓦托米的演说中提出的,后经阐发演绎而成为1912年美国进步党的竞选纲领。
在新国家主义之中,包含对新旧世纪之交的美国社会的基本认识。在罗斯福和进步党人看来,工业化和企业集中造成了经济的繁荣,美国制度所含有的基本价值准则仍旧是具有生命力的,但社会流弊日深,美国面临两方面的巨大威胁:一是政治和经济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贫困阶级的非法暴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产者造成的腐败是导致社会反抗的原因。因此,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使政府摆脱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与控制,摧毁由大财富集团控制的“无形政府”,使财富成为国家的仆人而不是主人,将全体国民,而不是一部分人的利益置于政府的考虑之中,一句话,必须进一步实行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改革。
主要内容
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
改革的具体设想和方案,构成新国家主义的核心内容。
针对大财富集团败坏政治、制度上对大众参与政治加以限制、政府功能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这些情况,罗斯福和进步党人提出了以推进政治民主化、强化政府功能为中心内容的政治改革方案。
1、妇女的平等权
美国尽管自建国始就是一个民主化程度很高的国家,但许多非民主的因素,诸如剥夺妇女选举权、由州议会推选国会参议员、公民对政府决策缺乏发言权等,长期未能消除。在新旧世纪之交,这些问题都成为公众舆论的热点。对于妇女选举权,罗斯福早年态度冷漠。后迫于时势,不得不改变姿态,主张两性平等和男女权利平等,表示支持妇女的选举权要求。在进步党党纲中,写入了平等选举权条款。对于中西部各州首倡的创制权、复决权、参议员直接民选、直接预选等民主措施,罗斯福起初也不感兴趣,极少提及。随着这股潮流的壮大,罗斯福逐渐接受了这些主张。他指出,代议制政府有可能违背人民的意志,因而应当有创制权、复决权这样的措施来加以补救,即使对于法院的判决,人民亦应有权通过投票表决来决定其是否有效。
2、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新国家主义关心的首要问题。
罗斯福深谙当时美国政府不适应社会变动的弊端,指出,司法、立法、行政三个部门的管理“最近40年来都跟不上极为复杂的工业发展”,他深信好的政府必须依赖好的管理,行政权力应成为政府的核心。他主张增强行政部门的主动性,使政府成为实际改善全国社会和经济条件的有效机构。对于不称职、不诚实的官员,应予迅速罢免。
新国家主义有关政治改革的设想,基本上是对当时各州政治改革实践和流行主张的总结,因而缺乏独创性,其意义仅在于使政治民主化首次成为总统大选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经济改革 新国家主义的经济改革计划的目标,在于促进全社会对经济结构大调整的适应,推动新的经济秩序的形成,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以争取经济的长久稳步发展。
经济改革
1、对大公司实行政府监管
大公司是现代工业发展的产物,是新的经济结构的核心,也是新国家主义经济改革所触及的一个焦点。罗斯福曾反复强调,合并是现代经济发展中不可扼止的趋势,巨大的经济联合体,如经适当管理,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但大公司往往行为不端,导致许多经济的和道德的问题,因此必须实行管理与监督。加强联邦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和修改反托拉斯法,是实现这一改革的主要措施。
2、加强州际商务委员会的权力,使之更有效地管理铁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