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保护区介绍
  • 5.存在的主要问题
  • 6.对策

明光女山湖保护区

规划保护面积21000公顷,位于明光市中部,江淮分水岭以北。女山湖湿地为皖境淮河流域的天然永久性淡水湖泊,与淮河直接相通,汇池河经淮河注入洪泽湖,具有重要调蓄和灌溉功能,生态功能极其重要,是淮河水系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该区水质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已记录的鸟类有14目42科104种,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有白鹤、灰鹤、大鸨、东方白鹳、大天鹅、小天鹅等13种,省级重点保护的有豆雁、赤麻鸭等22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明光女山湖保护区

  • 所在地

    中国 安徽省明光市

简介

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安徽省明光市境内。由女山湖湖泊管理委员会管理。成立于2006年。以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地处江淮分水岭以北、淮河以南,呈现低山丘陵地貌,总面积3658平方千米。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年均气温15℃,年均降水量950毫米,年均蒸发量1800毫米,年均日照时数2176小时。保护区内湿地为淮河南岸稻作地区二个相连的淡水湖及毗邻的沼泽地,由发源于南部张八岭山区的南沙河和定远东南部山区的池河供水。主要水体女山湖、七里湖,为天然永久性淡水湖泊,两湖之间一闸相隔。丰水位16.7米,水面面积140平方千米;平水位13米,水面面积100平方千米;枯水位12米,水面面积80平方千米;最大水深6米,平均水深2米。湖水透明度2.5,pH值7.2,水质级别达到三类标准。

区内有水生维管束植物42种,以芦苇、莲、芡实、菱、蒿草为主要建群种,其中芦苇群落主要分布于七里湖入口处附近,面积达1平方千米;莲、芡实群落主要分布于红旗圩一带,面积各0.5平方千米;菱群落主要分布于整个湖面,面积约4平方千米,蒿草间断分布于湖岸及滩涂地带,面积约0.5平方千米。湖旁农田种有水稻。区内有鱼类16科67种;鸟类14目42科102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黑鹳、大鸨,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有四声杜鹃、大杜鹃、大斑啄木鸟、黑枕啄木鸟、金腰燕、暗绿绣眼鸟等。浮游动物生物量为2.12毫克/升,底栖动物生物量为185克/平方米。区内设有水质监测站,定期对湖水进行监测。管理机构确定禁渔期、禁渔区。安徽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科院动物所对保护区鸟类资源曾进行过短期调查。  

保护区介绍

女山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明光市中部,江淮分水岭以北,淮河以南,北亚热带与暖温带渐变的半湿润气候过渡区,地理坐标为东径117°58′-118°18′,北纬32°48′-33°02′,主要由女山湖、七里湖湿地组成,范围涉及明光市女山湖、苏巷、涧溪、潘村、古沛、桥头、明光办事处、城东办事处、城西办事处等9个乡镇(办事处),总面积21000公顷,占明光市国土面积的9.0%,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0.7%,是江淮分水岭易旱地区最大的天然永久性淡水湖泊湿地,属内陆湿地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女山湖湿地总面积虽仅占明光市国土总面积的9.0%,但湿地脊椎动物目、科、种却分别占明光市脊椎动物目、科、种总数的78.7%、67.6%、55.1%,既是明光市脊椎动物最为集中分布地之一,其中,湿地鱼类10目13科59种,占明光市鱼类总种数的100%;两栖类占100%;鸟类占53.1%;兽类占25.0%。女山湖湿地是水禽的重要栖息地,鸟类有14目43科104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有白鹤、灰鹤、大鸨、东方白鹳、大天鹅、小天鹅等,省级保护的有豆雁、赤麻鸭、斑嘴鸭、四声杜鹃、大杜鹃、大斑啄木鸟、环颈雉、金腰燕、暗绿绣眼鸟等。水生维管束植物有42种,属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有水蕨、莲、莼菜、乌苏里聚草、野大豆、野菱等;主要湿地植被是芦苇,面积约100公顷,莲、芡实各50公顷,菱400公顷,蒿草50公顷。丰富多样的生物群落构成了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为众多鸟类和其它珍稀物种提供了栖息生存环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广大干部群众对湿地普遍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对湿地多种功能和效益还缺乏全面的认识,在宣传上仍以爱鸟、保护森林等方面为主,真正针对湿地

的宣传尚处于初始阶段。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经济利益驱动,加之法制观念淡薄和宣传不到位,不法分子随意进入湿地保护区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保护区内湿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保护职能不到位。按照国务院1998年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从1998年至今已有10年时间,但除中央外,省及省级以下林业部门关于湿地保护工作职能至今尚未真正到位,基层林业部门更是如此。加上我市湿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很小,湿地保护未能引起政府部门领导的足够重视,“女山湖保护区管理局”的组建工作至今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湿地保护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给湿地保护工作增加了许多障碍。3、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混乱。湿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涉及到水利、环保等诸多部门。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律,现有为数不多的可以适用于规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秩序的规范性条款多分散于其他有关法律中,且有些条款内容互相矛盾,造成湿地的多部门管理,各自为政,管理比较混乱。在实践中,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湿地保护的主要责任单位,遇到破坏湿地行为,林业部门只能按《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湿地保护的力度相对有限。4、经费严重不足,缺乏专门的队伍。由于湿地保护所需经费未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力度不能满足湿地生态保护的需要,湿地监测调查、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湿地保护计划与行动等均难以进行,湿地保护缺乏专人管理,甚至某些乡镇的兼职人员也匮乏,存在着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开展极为不利。5、湿地资源家底不清,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虽然女山湖省级湿地保护区已经省政府批准于2006年4月正式建立,但我市仅在申报建立女山湖湿地保护区时,对女山湖湿地资源的生态类型、面积、分布进行过综合调查,而对女山湖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价值等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相关数据基本上处于空白,对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更无从谈起。

对策

1、强化宣传和注重社会参与。要广泛利用大众传媒,在女山湖湿地保护区及周边乡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湿地保护、自然保护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众的自然保护意识,转变当地群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规范群众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从保护事业中受益,为女山湖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使湿地保护与利用逐渐步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2、理顺体制,强化职能。湿地保护是一项公共事业,政府部门应当将湿地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及时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在保证保护资金投入的同时,作为湿地保护的主要责任单位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强化“湿地保护和开发”的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女山湖湿地保护的职能管理机构,各乡镇尤其是湿地分布比较集中的湖区应成立分支机构,配备至少一名湿地监管专门人员。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湿地保护与利用联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多头执法、管理混乱的问题,使湿地管理工作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3、加强领导,统一规划管理。湿地保护与管理涉及林业、农业、水利、渔业、国土资源和环保等许多职能部门,应强化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湿地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对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实行湿地保护领导负责制。对开发利用女山湖湿地的方案采取严格审批制度,任何部门或单位在进行湿地开发利用之前,要对湿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评估环境影响,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并经专家科学论证后上报审批,要坚持保护与利用兼顾、保护为先的原则,协调好发展经济和保护湿地二者之间的关系,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女山湖湿地资源的行为,切实保护好女山湖湿地资源。4、模清家底 加强科研监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女山湖湿地家底资源调查,查清女山湖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价值、生物多样性以及受威胁的程度。在查清家底资源的基础上,积极与国内国际湿地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争取技术援助和经费支持,加强信息交流,培训湿地保护管理人才,不断提高从事湿地保护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加强对女山湖湿地的功能、价值、保护和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