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商标事务所
唐山市商标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并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批准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唐山市商标事务所
- 省份
河北省
- 属性
专业商标代理机构
- 前提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
简介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人及长期从事商标设计的工艺美术师,与很多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从事商标服务在企业界和知识产权界有较高的声誉。 拥有数名从业多年的资深商标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和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多年的从业经验打下了与全国各地同行及地方工商系统坚实的合作基础。对于为客户的全方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长期的工作基础。
资深的代理人员擅长结合行业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为企业提供专业、全面、周密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构筑坚实的知识产权壁垒。为企业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拿起知识产权武器谋求先机,占领市场,以合法的法律手段合法垄断市场!
“品牌塑造市场,商标创立先行!”专业的他们将与您携手共同发展,为您企业的品牌之路打造最坚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相关资料可查阅扩展阅读。
公司还成立了公益社团“唐山帮帮忙”扶助俱乐部,不定期的组织成员把爱心送给唐山需要帮助的人。
地址一部: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39号;负责人:刘叶女士(公司注册服务部)
地址二部: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福地大厦812、813、814;负责人:李镇宇先生(知识产权服务部)
办法
唐山市人民政府令
[2011]2号
《唐山市知名商标议定和保护办法》已经2011年5月4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5日起施行。
市长:陈国鹰
2011年6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保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知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我市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依照本办法认定的注册商标。
知名商标以被核准的注册商标及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或者服务项目为限。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知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