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位于滨河路,为正科级县政府直属机构,现有行政编制7名,内设有3个股:人秘股、业务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所在地区
奉新县
- 行政编制
7名
- 等级
正科级
主要职责
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位于滨河路,为正科级县政府直属机构,现有行政编制7名,内设有3个股:人秘股、业务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草案,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人民团体机关等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协调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
(五)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等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六)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用)和人员调动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
(八)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建立协调机制,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减少程序,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九)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指导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
(十一)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县委编办的综合性文件起草、宣传调研、公文处理、会务承办等工作;负责编委会议题的收集、整理送审工作;负责编委会议定事项的整理、通知印发、督办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收集、综合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编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工作;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检举和投诉;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研究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业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