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若晖
彭若晖,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安徽宁国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宁国市政府副市长。
曾任宣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3月30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基本信息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2年4月
- 出生地
安徽宁国
- 毕业院校
安徽省财政学校
- 中文名称
彭若晖
- 主要成就
宣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人物经历
1990.09--1992.07 安徽省财政学校财会专业学习;
1992.07--1996.06 宁国县财政局办事员、科员(其间:1992.07—1995.06参加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获大专学历);
1996.06--2001.08 宁国县(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局股长、预算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98.08—2000.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大学学历);
2001.08--2003.06宁国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纪委委员;
2003.06--2004.10 宁国市汪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市纪委委员;
2004.10--2005.06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2005.06--2007.03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2007.03--2011.03 宁国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09--2008.07参加安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研究生学历);
2011.03--2012.01 宁国市市委办主任;
2012.01至2016年2月宁国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2月——宣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涉嫌违纪
2017年11月8日据宣城市纪委消息:宣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若晖涉嫌严重违纪,目 前正接受组织审查。1
立案审查
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委批准,中共宣城市纪委对宣城市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彭若晖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彭若晖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局长、宁国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骗取拆迁安置资格并在安置地自建房产权变更中少缴税款,为亲友经营的公司在申请财政贷款担保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购物卡和小轿车;不正确行使职权,违规签批调头资金申请、返还担保贴费,给国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彭若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行为底线全面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宣城市委批准,中共宣城市纪委、宣城市监委给予彭若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彭若晖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