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
爱狗人士一开始是一个喜爱狗反对虐杀狗的群体,后来由于部分“爱狗人士”多次以爱心名义做出违法行为,致使“爱狗人士”这个词逐渐往贬义发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爱狗人士
- 外文名
Dog Lovers
讽刺用语
由于一些爱狗人士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因此产生了一些讽刺意味极重的网络用语。
“狗本” - 讽刺其类似人本教育文教基金会有对管教对象过松倾向。
“狗权团体” - 讽刺其类似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对受害者关心远比不上加害者(狗)。
“碍狗人士” - 讽刺其对于正常法规制度以及法理情顺序之阻碍,反过来害了狗。
“狗粉”-讽刺其为狗的脑残粉。
“狗奴”-讽刺其不为人类着想,甘愿当狗的奴隶。
“拜狗教”-讽刺其行为言辞激烈无脑反人类,类似邪教。
认定标准的争议
部分爱狗人士偏爱狗,要求以立法的方式以国家法律惩罚食用狗肉的人类,但却未全面反对食用和屠宰牛羊鸡猪等其他家禽家畜,狗与其他家禽家畜同为非人类之动物,亦有人类将迷你猪或爬虫类等其他动物视为宠物,究竟是宠物还是食物,有必要给予狗近似人类的权力,宠物与食物的认定标准,不同文化传统与不同的个人的观点往往有不同的解读和没有一致性标准,同为家畜的狗待遇却特别不同。宠物并不是指哪一个特定的物种,而是人类家养动物的一种用途,只不过把狗、猫等作为宠物最为常见。按照宠物标准饲养的家禽、家畜等动物就是宠物,如宠物狗、金鱼、宠物兔、宠物鸽等;按照食物标准饲养的家禽、家畜等动物就是食物,如肉狗、食用鲫鱼、肉兔、肉鸽等。部分人士认为爱狗人士以个别偏好与私心透过法律强行要求对狗看法不同者遵守爱狗人士的价值观,部分养狗或者爱狗人士选择性忽略一些问题,如:养狗对其他不养狗的人群造成的困扰与恐惧;很大一部分养狗人士对狗的约束力不够(大小便问题、不牵引问题等);流浪狗或家犬造成的狂犬病传播问题等。是一种个人主义的扩张现象。
行动
1、企图以爱护动物之名修改法律,却有将狗之地位置于其他动物之上之嫌疑。禁止人类食用狗肉,却放任狗猎杀其他动物。
2、阻止捕捉野狗、流浪狗甚至疯狗,却未提出对当地居民有利的符合实际的方案。
3、将捕捉、绝育、释放成效过分高估,尤其是狗被去势后的攻击力。
4、于校园中未经师生同意私自设置“校狗”,却无法防止其攻击人类,也无法肩负责任。另外也有直接谴责媒体报道不实卸责过早嫌疑之声明。
5、过于理想,未考虑实际情况将狗权无限上纲,甚至出现反人类的观念和行为,违背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
6、有些台湾爱狗人士购买海豹油补充营养,预防家犬之心血管以及其他遗传疾病。此举遭受其他动物保育人士以及国际人道协会抗议,要求台湾当局禁止进口加拿大海豹油(台湾为第四大海豹油进口地区),并呼吁爱狗人士停止购买。
7、高速路上拦截运输活狗的大货车,强行扣下狗,致使货车车主直接损失数万元。除此之外,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会大大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