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通常由病理学家、法医或验尸官等专门人员行验尸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尸检
- 运用
解剖
- 意义
最客观、迅速的动物疾病诊断
- 时间
死亡后48小时内
- 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
- 常识
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
定义
运用病理解剖的有关知识,通过检查尸体的病变,以诊断疾病的方法。
目的及意义
目的:尸体剖检观察,死畜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学诊断,为疾病的诊断提供理论依据。
意义:
1)是最客观、迅速的动物疾病诊断方法之一。
通过剖检可方便、直接客观见到脏器的变化。故此法为目前最常用的动物疾病诊断方法。
2)提高临床诊断和治疗质量。剖检可以验证前者。
3)提供医学科研的素材,促进医学发展。动物病理模型、药物及治疗试验等。
4)促进病理教学和学科发展。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根据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的规定,尸体解剖分为三种:
(1)普通解剖:限于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
(2)法医解剖:法医解剖仅限于司法机关施行,主要目的是查明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确定自杀还是他杀,推断死亡的死亡时间,为侦破案件提供可能的线索和证据。
(3)病理解剖:病理解剖仅限于医学院校教学、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机构的病理科或病理教研室施行,主要目的是阐述及研究机体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的客观规律。
规定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