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贷款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浦发银行贷款
- 英文简写
SPD Bank
- 所属银行
浦东发展银行
- 类型
贷款
- 总公司地址
位于上海
- 成立时间
1992年8月28日
-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浦发概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简称浦发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于1993 年1月9日正式开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50号文批准,1992年10月由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久事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总厂、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上菱冰箱总厂、上海航空公司、中纺机股份有限公司、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锦江(集团)联营公司、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总厂、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上海申实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等18家单位作为发起人,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浦发银行于1992年10月19日登记成立,1993年1月9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1996年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增资扩股10亿元人民币的决议,1997 年本行遵照人民银行的要求,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的程序及股东资格条件进行了增资扩股工作。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36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本行注册资本金由1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1亿元人民币。经1999年9月23日发行公众股40000万股(其中向投资基金配售8000万股)后,公司总股本达241000万股。其公众股32000万股于1999年11月10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产品介绍
该贷款种类是浦发银行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需要提供本地房产作为抵押,贷款的最大额度为500万,最低额度为50万,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0年。
产品优势
额度100万以上的,100万(含)以下部分可以刷卡消费,需提供用途,合同发票收据等,100万以上部分需受托支付。
申请资料
1、身份证 借款人为未婚、离异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 借款人为已婚需提供借款人及共同抵押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学历证书(最好提供)
4、收入证明
5、结婚状况证明
6、财产证明 活期或定期存单存折、国债凭证、其它债券、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