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红安县人民政府下设的行政机关,是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机构设置
局机关:办公室、住房保障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燃气办、城建档案馆、财务科、人事科、法制科;
下设单位:房地产管理局、墙体材料节能与改革办公室、园林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勘察与设计院、自来水公司、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司、广场管理办公室;
现任领导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严忠浩
主要职责
一、贯彻建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三建四业”,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办法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二、对全县建设业进行行业管理。
三、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和实施阶段的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四、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设活动,包括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工程报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建筑装饰装璜。
五、管理全县建筑企业各类资质(格)认证、年检工作。
六、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指导。
七、指导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外埠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根据省、市级标准,组织制订全县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并监督指导实施。
九、指导全县城镇并管理城区的供水、燃气、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与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城建监察和污水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
十一、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十三、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