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 5.现任领导
  • 6.参考资料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广播电视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广播电视局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主管广播电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根据州党委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2019年3月2日州广播电视局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展工作。行政编制9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核定工勤事业编制1名。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广播电视局

  • 所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地点

    伊宁市斯大林街5巷9号

  • 职责

    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服务挂你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测,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译制、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州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措施。

(九)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

内设机构

综合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工作;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得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拟定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业务处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州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播报;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译制工作;组织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收录和管理工作;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行业消费维权及“扫黄打非”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 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对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申报;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播出工作,与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协调无线电管理事宜。3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