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余保
谭余保(1899年-1980年1月10日),湖南茶陵人,1926年10月参加农民运动,被推为乡农民协会委员长兼财委主任。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上井冈山,随即被派回茶陵做秘密工作。先后担任区委书记兼区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茶安酃特区区委书记、茶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湘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湘赣边特委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奉命赴晋察冀边区,任中共热河省委副书记。1948年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1949年9月,作为华中解放区代表,出席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到湖南工作,先后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湖南省委副书记、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等职。1963年任中共中南局常委、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南局监察组长。1977年当选为湖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78年3月,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0年1月10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1岁1。
基本信息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899年
- 逝世日期
1980年1月10日
- 出生地
湖南省茶陵县舲舫乡洮水村
- 职业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全国人大常委
- 中文名称
谭余保
- 信仰
共产主义
人物简介
谭余保,湖南茶陵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忠诚的革命战士。
1899年,谭余保同志出生于茶陵县舲舫乡洮水村。1926年投身革命,被选为洮水农民协会筹委会主任。
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共茶陵县第五、六、七区区委书记,中共茶安酃特区书记。
1931年5月,任茶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随后领导了茶陵群众与敌人开展艰苦持久的斗争,发展了苏区,茶陵被称为湘赣区的模范县。
1932年8月当选为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财政部长。
1933年4月任湘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2。同年12月,在湘赣省苏维埃政府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主席。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
1934年8月,红六军团西征后,奉命留在湘赣边继续坚持斗争。
1935年7月,被推选为中共湘赣临时省委书记兼军政委员会主席和湘赣游击司令部政委,恢复和发展了周边地区的党的组织,游击队由三个大队增加到四个大队和一个教导队。
1938年,撤销中共湘赣临时省委,成立中共湘赣边界特委,谭余保任书记。
1945年任中共热河省委副书记,协助中组部搞甄别平反工作。
1949年南下,先后任湖南省政府副主席、监察委员会主任、省纪委副书记。1953年任省纪委书记,后任省委副书记、书记兼党校校长等职。
1953年至1963年,谭余保在湖南期间,主要主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成绩卓著,堪称“冰清玉洁,铁面包公”。
1963年12月,调中南局工作,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中南局监察组长、中南局常委。在1978年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常务委员3。
1980年1月10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