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
清康(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适应症为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基本信息
- 药品名称
清康
- 药品类型
处方药、基本药物、医保工伤用药
- 用途分类
合成抗菌药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 ①每瓶含盐酸左氧氟沙星0.1g(以左氧氟沙星计算)与氯化钠0.9g。 ②每瓶含盐酸左氧氟沙星0.2g(以左氧氟沙星计算)与氯化钠0.9g。 ③每瓶含盐酸左氧氟沙星0.3g(以左氧氟沙星计算)与氯化钠2.25g。 化学名称: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HFNO·HCl·HO 分子量:415.85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或黄绿色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规格
①100ml: 左氧氟沙星0.1g与氯化钠0.9g。 ②100ml:左氧氟沙星0.2g与氯化钠0.9g。 ③250ml: 左氧氟沙星0.3g与氯化钠2.25g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以左氧氟沙星计),分两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以左氧氟沙星计),分两次静滴。
不良反应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或静脉炎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 肌酐清除率:50~80ml/min 正常剂量 20~49ml/min 首剂0.4g(以左氧氟沙星计),以后每24小时0.2g 10~19ml/min 首剂0.4g(以左氧氟沙星计),以后每48小时0.2g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因药物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须服用本药,应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