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
解释
(1) [legal service]∶使法院令状或诉讼程序生效或执行
接受了一张传票的送达
(2) [deliver]将物品送到目的地
法律用语
送达:法律用语。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法院执行送达职务的人,称为送达人,接受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称为受送达人。
司法机关依一定方式将诉讼文件(如传票﹑判决书等)送交诉讼参与人。送达不仅使诉讼有关人员了解文件内容,便于遵照执行;而且在于赋予一定的法律效果。如传票一经送达,则被送达人即有到庭的义务,不得借故规避。
送达按方式分可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专门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当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除了可以委托送达,还可以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对于特殊的收件人(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诉讼文件应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转交的一种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