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政策介绍
  • 3.1.基本概念
  • 3.2.适用对象
  • 3.3.免税税种
  • 3.4.购物限额
  • 4.政策意义
  • 5.限制条件
  • 6.实践经验
  • 7.我国政策
  • 7.1.政策规定
  • 7.2.试点范围
  • 7.3.社会反映
  • 7.4.游客反映
  • 7.5.调整完善
  • 8.参考资料

离岛免税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1

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试点执行,成为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区域。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1,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手机等电子消费类产品纳入其中;同时取消了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2025年10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并定于11月1日起实施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离岛免税政策

  • 类别

    税收优惠政策

  • 免税购物限额

    10万元人民币

政策介绍

基本概念

海南“离岛免税”示范店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1

主要实施流程: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1

离岛免税购物次数: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1。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1

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1

免税税种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购物限额

争相购买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1,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1

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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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有关精神,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支持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海南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财税体制实际情况和海南省地方特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

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