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房地产银行信用的特点
  • 4.房地产银行信用管理

房地产银行信用

房地产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货币形式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与房地产有关的信用。银行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通过吸收存款等形式,把社会上可以用于房地产领域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另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通过房地产贷款等形式将资金提供给企业与个人。这里的银行包括了所有可受授信用的金融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房地产银行信用

  • 属性

    随着房地产商品化

  • 方法

    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比较

  • 性质

    从信用的发展历史来说

房地产银行信用的特点

随着房地产商品化,尤其是住房商品化政策的广泛实施,房地产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发展,房地产银行信用成为房地产信用的主要形式。 

房地产银行信用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作为银行信用与其他信用尤其是商业信用的不同,以及作为房地产信用与银行其他信用的不同。

(一)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比较

从信用的发展历史来说,商业信用是先于银行信用的。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银行信用突破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其主要表现有:

1.银行信用能动员全社会的闲置资金,把它们集中起来,而不是某个企业的商品(包括房地产企业的房产等)。

2.银行信用所提供的是全社会经济活动参与者都需要的货币资金,不受商品(包括房地产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

3.银行信用在资金数量、运动方向和银行自身信誉上一般都要优于商业信用。

(二)房地产银行信用与银行其他信用的比较

1.房地产银行信用具有专门性。房地产银行信用顾名思义是银行信用服务于房地产领域,银行通过吸收存款等形式集中房地产领域的闲散资金,并通过发放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营贷款和居民与单位住房消费贷款等来有效安排所筹资金。

2.房地产银行信用具有长期性。由于房地产生产投资大、生产期限长,而消费期限一般更长,这就使得房地产银行信用具有长期性,特别在推行房地产消费贷款的情况下,房地产银行信用的长期性更明显。如国内目前的购买商品住房抵押贷款期限可长达30年,而国外同类贷款的期限有的甚至更长。与此相适应,资金来源的存储期限往往也希望较长。这是银行其他信用所不及的。

3.房地产银行信用的授予较多地采用抵押方式。在房地产银行信用的各类贷款中往往多采用抵押方式,抵押品以贷款支持购、建、开发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为多。

4.房地产银行信用资金的管理具有较高的集中性。由于住房问题是许多国家政府关心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为住房建设服务,需要建立能迅速归集住房资金,并有效监督使用的专业房地产信用机构,以便集中管理资金、更好地实施政府的住房政策。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已有专业房地产信用机构,如美国的专业储蓄贷款协会、日本的住房金融公库等。我国过去曾经有烟台、蚌埠两家专业住房储蓄银行,尽管现在已经改制成(或者并人)商业银行,但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在金融机构创新上已经有了新的突破,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于2004年2月15日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专业住房信用机构开始有了新的发展。

房地产银行信用管理

房地产作为信用中介机构,主要是以信用方式来调剂资金余缺的,受信业务是授信业务的前提和基础,是房地产银行业务经营的基础,而授信业务又是受信业务开展的主要目的,离开了授信业务,受信业务的开展对于房地产银行来说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房地产银行信用管理包括受信业务管理和授信业务管理。 

1.受信业务管理

受信业务主要是存款负债的形成业务,对存款负债的管理就成为受信业务管理的重要方面。

存款的最大风险就是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银行能否随时应付客户的提存、能够按较低的成本及时获得所需的资金是存款管理必须考虑的问题。

为了防止存款的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存款提存风险,保持一定规模的存款量是十分必要的。一般来说,存款量大,稳定的存款余额就大。对于房地产银行来说,吸收中长期的定期存款对稳定存款的量有积极的意义,即使存款客户提前支取存款,房地产银行也能在利息支付上获得好处。稳定存款的量可以有效地应付存款客户的提存,如果房地产银行一旦无法支付存款客户的提存,房地产银行就会失信于存款客户、失信于社会公众,该房地产银行的信誉就会遭到损害,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