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职责任务
  • 4.机构设置
  • 5.主要工作情况
  • 6.机构领导
  • 7.参考资料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在整合原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原广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的基础上,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8月3日挂牌成立,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实体机构,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院长

    丁波平1

职责任务

依法负责对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审理和裁决。

主要职责:

1、承担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2、参与拟订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配套政策、法规、规章,以及总体规划、相关管理制度、规则、规范,并具体实施

3、依法依规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4、提请聘任、解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和兼职仲裁员

5、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6、负责指导区(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机构设置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职责任务,从实体化建设需要出发,设立了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立案调解送达庭、仲裁一庭、仲裁二庭、仲裁三庭、人事仲裁庭、仲裁监督庭。

主要工作情况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坚持以实体化建设为统揽,突出抓制度创新,优先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基础保障条件改善,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为维护争议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处理各类争议案件26.35万件,其中案外调解12.88万件;仲裁立案13.47万件,涉及劳动者15.33万人。仲裁立案中,通过调解结案40571件,占立案总数30.12%;仲裁结案80874件,占立案总数60.04%;其他方式结案13263件,占立案总数9.84%。坚持把仲裁实体化转型建设放在优先位置,采取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主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按时完成了市本级和12个区仲裁院建设任务,实现了争议处理体制、仲裁机构、办案程序、办案场所四统一。坚持仲裁制度创新,实行立审分离,合理排期,动态跟踪督办,有力提升了仲裁办案的整体效能。

机构领导

院长:丁波平(试用期一年1

参考资料

  • 1
    广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微信公众号(引用日期 202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