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法律依据
  • 3.1.符合情形
  • 3.2.认定撤销
  • 4.法律责任
  • 4.1.当事人
  • 4.2.监护人
  • 5.注意事项
  • 6.参考资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名词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智力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障碍,不能认清自己的行为后果,如果让其实施行为,则可能既不利于行为人自身利益的保护,也会损害他人的利益。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外文名

    person without capacity of civil conduct

  • 对应人群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精神障碍者

  • 法律界定

    智力年龄

  •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民法总则》

法律依据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智力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障碍,不能认清自己的行为后果。如果让其实施行为,则可能既不利于行为人自身利益的保护,也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的范围受到限制,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中国《民法总则》第17条至第24条,对以下事项作出规定

符合情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认定撤销

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与撤销:

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1

法律责任

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们或她们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