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概述
  • 4.理论形成
  • 5.治理结构

契约经济理论

对契约经济理论的系统分析是威廉姆森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最大特点。他研究契约理论的目的是,充分认识和分析交易中潜在的冲突因素,并选择契约关系的治理结构,降低交易费用,促进合作关系,实现双赢,为交易成本经济学设计治理结构提供方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契约经济理论

  • 属于
  • 交易费用

    就是经济利益

  • 目的

    选择契约关系的治理结构

概述

交易费用说到底就是经济利益。人的经济利益不仅要从自然界中获得,而且要从人们的合作中实现。合作的具体方式足通过谈判形成契约,契约就是人们实现合作、利益分配所达成的协议。缔约必然要付出成本,由于契约形式的多样性,达成不同的契约形式会耗费不同量的交易费用,也会产生不同的合作效果。至于契约采取的形式,科斯的回答是,当合作效果相同时,采取交易费用较低的契约形式。威廉姆森则在科斯采取交易费用较低的契约形式这个结论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契约关系,提出多样性契约关系治理选择理论。从市场的角度来讲,在订立契约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是从订立完全契约、依约履行、法庭解决纠纷的角度来实现经济利益的,这是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假设。而在现实中的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订立的契约则是不完全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资产专用性的一系列因素,而产生经济纠纷。如果仍然采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法庭解决纠纷方式,其后果将是要么一方获利另一方受损,要么两败俱伤,而不能实现双赢。威廉姆森的契约经济学除了从企业制度建立,对企业内部关系治理结构的建立进行研究外,实际上还对交易属性、契约多样性进行研究,使交易各方有选择契约的权利,从而达到由公平到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如果说科斯的“企业的性质”是现代西方交易成本经济学产生的重要标志,其“社会成本问题”是该理论发展的重要标志,那么威廉姆森在科斯的企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以契约法研究为基础,着重研究契约治理结构的设计,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研究威廉姆森契约经济学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交易属性、契约关系多样性的研究,使人们充分认识契约关系治理的多样性选择。这样的选择,既能促进交易双方的相互适应性,又能促进交易双方选择治理结构多样性;既能降低交易成本,又能减少交易风险,以实现经济活动的双赢。威廉姆森的契约理论对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理论形成

威廉姆森的契约理论研究的出发点是契约的多样性。他认为,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交易属性的差异性.交易属性的差异性是多样性契约存在的基础(威廉姆森,2002)。由于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资产专有性等因素的存在,一项交易可能会出现差异性,要完成这项交易就应对交易属性进行充分的认识。 1.计划性交易。 由于能掌握对称信息、有足够的理性并且不存在机会主义行为,交易是充分的或完全的。在双方都具有理性的情况下,即使交易不完善,法庭能按照效率标准解决所有的纠纷。这样,交易就成了计划。这种交易的特点在于强调交易的形式,关注交易性质的有效性条件,即完全按照各方约定的规则进行交易。由于这种交易更关注事前形成的交易条件,因而被认为是从根本上可以自我实施的交易。 2.可信性的交易。 由于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交易者具有有限理性,交易必然会产生漏洞。但是,双方都没有投机思想,加上严格自律、言而有信的做法,这就保证了交易的有效进行,就能获得其财产权利中包含的一切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交易就成为承诺问题。这种交易的特点主要是,交易各方之间的依赖性很弱或者不存在,在交易者需改变交易的性质时,由于交易持续得很短,而且可自动更新,其修改的成本比较低。 3.竞争性交易。 由于交易者存在有限的理性,交易分散,交易者热衷于搞投机,还可能出现欺骗等恶劣的行为。在这种交易条件下,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等因素较为突出,交易双方难以存在长期的互惠利益。竞争性交易的特点在于,交易是不完备的,经常发生争端而且更难以解决,交易必须逐个进行才真正起作用,如果通过正式的执行程序也会使交易变得更为复杂。 4.治理性的交易。 在治理性的交易中,由于交易者在有限理性条件下执行计划,不完全交易更加突出,于是交易双方巧妙地运用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是指将一项耐久性投资用于支持某些特定的交易时,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他用。由于在投资所带来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中包括了一部分“沉淀资本”,所投入的资产便有了专用性质。这种交易的特点在于,较高的资产专用性加大了交易成本,同时增强交易者的相互依赖性,并且加大了交易者相关的机会主义(Opportunism)行为风险。 上述不同的交易属性必然存在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事前成本是指草拟契约、就契约内容进行谈判以及确保契约得以履行所付出的成本。事后成本是指由于交易行为偏离了合作方向而造成交易双方的不适应成本、讨价还价成本以及契约关系治理成本。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对称、资产的专用性以及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交易者无法事先处理好有关订立契约的问题,即使事后已对各方面进行了协调并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签约或履约以及法庭裁决也都是不完全的。如果市场交易双方都想惟我独尊,不容商量,那么将会增加更大的交易成本。

治理结构

契约关系的治理结构是指在降低交易成本或使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缔结的契约对交易效率没有影响,或者存在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人们可选择不同的契约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效率。为了研究每种交易关系及其相应的治理结构,威廉姆森把交易关系分为两横三纵的矩阵共包括六类,见表1(威廉姆森,2002)。由于交易属性的差异,交易存在多样性,用简单的治理结构解决复杂的交易问题会把事情搞乱,而用复杂的治理结构解决简单的交易问题成本太高,因此必须选择多样性的契约治理结构。从表1来看,对契约关系有效治理结构的选择主要有四种。 1.契约的市场治理。 契约的市场治理又称为依约治理结构和完全契约,主要适用于计划性交易。由于是在非资产专用性条件下,对于偶然性或经常性的交易可采用的契约的市场治理结构,也称为古典式契约法治理结构。交易双方可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签订条款经仔细敲定、强调法律原则、正式文件以及自我清算的契约,以保护当事人免受对方投机之害。契约条款已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内容,并且也符合法律原则,因此这类契约无疑会使依法履约人从中受益。威廉姆森认为,当相同频率的交易或相同交易种类被合作者所熟悉时,协商调解的决策就会变得更加容易。无疑,这是交易成本较低的治理结构。 2.契约的三方治理。 契约的三方治理又称为调解治理结构,主要适用于可信性交易和竞争性交易。鉴于双方专用资产交易的成本太高,显然需要有一种中介性的制度形式,才能建立相应的治理结构。采用三方治理不是将遇到的问题提交法庭来裁决,而是借助于第三方的帮助(仲裁)来解决纠纷,并对双方行为做出评价。采用仲裁的优越性在于,一是具有商业性,解决纠纷的效率较高;二是具有专业性,许多专家学者被聘请参加仲裁,降低了由法庭来裁决交易的成本;三是具有非公开性,避免交易者的商业秘密被泄露。广泛采取仲裁这种专业性的补救措施,是为了达到持久合作的目的。 3.契约的双方治理。 契约的双方治理又被称为关系法契约治理结构,这种关系法契约适合于持久的、复杂的、具有适应性的交易,实际上就是事后适应性在契约关系治理中的运用。通常市场交易双方对于消费品和中间产品所获得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对于消费品而言,产品质量和数量不能适应消费需求和市场定价需求时,一般采取质量与数量调整的做法,而这种调整更具有兼容激励的作用。如果交易双方都有维持合作关系的愿望,那么,通过明示方式表明他们的意见,就能按照双方都能信赖的条款做出调整。而对于中间产品,可以采用两类专用契约治理结构:一是双方结构,其中双方都自主行事;二是统一结构,即不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而是在组织或企业内部进行交易。很显然,这种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交易双方的相互适应性,适应性已成为经济组织降低交易成本的核心问题(威廉姆森,2003)。 4.契约的统一的治理。 这种结构指的是对专用性资产契约的治理结构。契约统一治理结构的选择,完全取决于适应资产专用性交易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纵向一体化的契约形式的优点在于强调适应性。即这种契约能适应一系列连续的变化,只要双方的所有权统一起来,就能保证双方都得到最大的利益。因此在纵向一体化的契约治理结构中,价格调整的措施会更加完善,而且,如果交易者内部制定有各种激励机制,那么无论怎样调整产量,都能使交易双方得到最大的利益。如果交易者内部的专业人员稳定不变,加之价格和产量都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就会产生性质极为特殊的交易。这样,随着资产专用性的程度不断加强,市场签约就让位于双边约定,而后者随之又被统一的契约治理结构所取代,这种治理结构通常被广泛应用于专业性较强的交易中。 可见,交易属性不同就需要多样性的契约关系与之相匹配。威廉姆森研究选择多样性契约治理结构的意义在于,无论是契约多样性理论,还是契约多样性关系治理选择理论,都强调契约各方的适应性。如充分认识和分析交易潜在冲突产生的因素和对契约关系治理结构的选择,就能为交易成本经济学设计治理结构提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