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理论
USP理论的英文全称是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主要是指要求向消费者说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该理论由美国人罗瑟·里夫斯(Rosser Reeves)于50年代提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USP理论
- 外文名
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 提出时间
50年代初1
- 提出人
罗瑟·里夫斯
- 理论发展
品牌形象论、定位论
- 通俗说法
卖点
基本概念
USP理论-uniquesellingproposition-独特消费主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强调产品具体的特殊功效和利益——每一个广告都必须对消费者有一个销售的主张;
这种特殊性是竞争对手无法提出的——这一项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无法也不能提出的,须是具有独特性的;
(2)有强劲的销售力——这一项主张必须很强,足以影响成百万的社会公众。
(3)20世纪90年代,达彼斯将USP定义为:USP的创造力在于揭示一个品牌的精髓,并通过强有力的、有说服力的证实它的独特性,使之所向披靡,势不可挡。为此重申USP的三个特点:
第一,必须包含特定的商品效用,即每个广告都要对消费者提出一个说辞,给予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利益承诺
第二,必须是唯一的、独特的,是其他同类竞争产品不具有或没有宣传过的说辞。
第三,必须有利于促进销售,即这一说辞一定要强有力,能招来数以百万计的大众。
理论由来
1969年:定位——创造新的差异赢取市场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如何创造出与对手有别的差异是公司营销中的一大焦点,营销大师先后提出了三种有效的理论和策略。70年代的定位论,不仅以更大的创意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而且成为整个营销活动的战略制高点,是决定诸多策略的出发点和依据·50年代——产品时代:50年代初雷斯提出USP理论,要求向消费者说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UniqueSalesProposition),而且这个主张是竞争者所没法做到的。但到了50年代末60年代初,随着科技进步,各种替代品和仿制品不断涌现,寻找USP变得愈益困难·60年代——形象时代:大卫·奥格威提出品牌形象论,认为在产品功能利益点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奥格威的形象论认为消费者购买时看重的是实质与心理利益之和,而形象化的品牌就是带来品牌的心理利益。在此理论指导下,奥格威成功策划了劳斯莱斯汽车、哈撒韦衬衫等国际知名品牌,随之广告界刮起了“品牌形象论”的旋风。70年代——定位时代:1969年两位美国年青人特劳特和里斯(Trout·J&Rise·A)提出定位论(Positioning);1979年出版专著《定位:攻心之战》。定位论强调随着竞争激化,同质化、相似化的日益严重,所以需要创造心理差异、个性差异。主张从传播对象(消费者)角度出发,由外向内在传播对象心目中占据一个有利位置。而要由外向内,就需要研究了解消费者的所思所想,通过调研寻找到一个独特的市场位置。1996年,特劳特等(Trout·J&Rivikin·S)又发表了《新定位论》一书,提出了消费者的五种“心”思(思考模式),并重点研究了“再定位”(Repositioning),实现了超越性创新。
70年代:社会营销观念——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新价值观企业不仅仅为了赚钱——卓越的企业家和企业文化追求更高的价值目标。2
关系营销
营销历经百年之后关注的焦点终于回到了营销活动的主体——人及人的关系上,这可以说是一种回归,亦是西方文化向东方文化的一种回摆。
1985年,巴巴拉·本德·杰克逊强调了关系营销(RelationMarketing)的重要性。西方关系营销是指建立维系和发展顾客关系的营销过程,目标是致力建立顾客的忠诚度。它有别于传统的交易营销,为顾客增加经济的、社会的、技术支持的等附加值。关系营销更能把握住营销概念的精神实质。公司不仅是达成购买而是要建立各种关系。当服务在产品交易中作用越来越突出的时候,关系营销更优于交易营销。其实,在大宗产品、设备、专业服务业,我们已经看到关系营销远比交易营销适用。但在包装消费品行业,关系营销更多适用于与经销商的合作,而与终端消费者,则更多的是交易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