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远古音乐
  • 4.古典乐器
  • 5.古时音乐
  • 6.战国音乐
  • 6.1.音乐发展
  • 6.2.民间俗乐
  • 6.3.乐器
  • 7.隋唐音乐
  • 7.1.清商乐
  • 7.2.琴曲
  • 7.3.燕乐
  • 7.4.空前繁荣
  • 8.宋、元音乐
  • 8.1.新兴戏曲
  • 8.2.鼓子词
  • 8.3.北曲
  • 8.4.南戏
  • 8.5.器乐
  • 8.6.宫廷音乐
  • 8.7.音乐理论
  • 9.明清音乐
  • 9.1.基本介绍
  • 9.2.昆山腔
  • 9.3.“梆子腔”
  • 9.4.民间小戏
  • 9.5.民歌小曲
  • 9.6.说唱
  • 9.7.器乐
  • 9.8.少数民歌
  • 9.9.音乐发展
  • 10.古代五声音阶
  • 10.1.内涵
  • 10.2.出现时间

中国古代音乐

1840年中国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之前的音乐,通称中国古代音乐。包括原始社会(约公元前21世纪以前)的音乐、奴隶社会(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 475)的音乐和封建社会(公元前 475~公元1840)的音乐。分6段叙述,即:远古的音乐(即原始社会的音乐);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的音乐(即奴隶社会的音乐);战国、秦、汉的音乐(以下皆为封建社会的音乐);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的音乐;宋、元的音乐;明、清的音乐。

古代音乐的理论基础是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zhǐ止〕”、“羽”。现代为七个,分别是Do、re、mi、fa、sol、la、si。其实中国古代也有了,就是上面五音加上变徵、变宫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古代音乐

  • 音节

    宫”“商”“角”“徵"“羽”

  • 起源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 别名

    中国古乐

远古音乐

中国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云南元谋等地发现的古猿人化石可知,大约从 100万年以前起,远古的人类就已经在中国的土地上劳动、生息、繁衍。当最早的人类开始制造原始的工具和集体进行劳动的时候,原始的音乐便在他们的劳动节奏和劳动呼声中萌发了幼芽。古代文献中关于远古音乐的传说,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某某氏为名的古乐,如朱襄氏之乐、阴康氏之乐、葛天氏之乐、伊耆氏之乐等;另一类是被尊为古代帝王的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和夏禹等时代的古乐。

相传为尧、舜时代的“以麋置(冒)缶而鼓之……以致舞百兽”(《吕氏春秋》)和“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益稷》),实际就是人们在土鼓、石磬之类原始乐器的伴奏下模仿兽类形态的舞蹈,它是原始人类狩猎生活的反映,人们也从它得到鼓舞的力量。葛天氏之乐是“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吕氏春秋》),即舞者拿着牛尾巴,边舞边唱。所唱的 8首歌中,有《遂草木》、《奋五谷》、《总禽兽之极》等,就表现了人们盼望农牧业获得好收成的心愿。阴康氏之乐是在洪水为患,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吕氏春秋》)的情况下用来作为“宣导”的一种乐舞。朱襄氏之乐则是在干旱为灾的时候用来招致“阴气”的一种音乐。这些都是和原始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

中国古代宗教在音乐中也有所反映。如葛天氏之乐所唱的 8首歌中,开始两首一为《载民》(意为始民),一为《玄鸟》(即燕,或说为凤凰);前者含有祖先崇拜的意思,后者可能与图腾崇拜有关。又如关于黄帝族有“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左传·昭公十七年》)之说,可见黄帝族是以云为图腾的部落。黄帝时的乐舞名为《云门》,颛顼(传说为黄帝之孙)时的乐舞名为《承云》,显然都和图腾崇拜有关。至于朱襄氏之乐的“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吕氏春秋》),伊耆氏之乐所唱歌词“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礼记·郊特牲》)之无异于咒语,据说一些原始时代的古乐如黄帝的《云门》、帝尧的《咸池》(或说是黄帝时乐)、帝舜时的《韶》,在周代还作为宫廷雅乐的“六代之乐”在演出。这些古乐中最重要的算是《韶》,此外,用伊耆氏之乐的蜡祭,据说孔子和他的学生子贡曾见过(《礼记·杂记》)。

古典乐器

在关于远古音乐的传说中,曾提到一些古乐器,其中有鼓、磬、钟、箫、管、篪、笙、琴、瑟等。这些记载难免有若干附会的成分,但从现今某些古文化遗存中发现的原始乐器来看,其中有不少在原始时代即已出现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如距今有8000—9000年之久的笛子“骨笛”,在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村新石器遗址发掘出了随葬的21支骨头制的笛子,它们全部是用鹤类尺骨制成,大多钻有7个孔。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乐器。这事实也证明了古老的中国音乐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如江苏吴江梅堰和浙江余姚河姆渡出土的骨哨(经测定,河姆渡骨哨为距今70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遗物)。

在一些古文化遗址中遗存较多的古乐器是陶埙,南京安怀村、浙江河姆渡、西安半坡村、山西万荣、荆村等地均有发现。西安半坡村的埙,经测定是距今67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遗物,1吹孔,1指孔,能奏出和两个音,相互为小三度关系。山西万荣,荆村出土的3个埙,一为仅有吹孔,无指孔,发一音为;另一为1吹孔,1指孔,发2音和,也是小三度;又一为2指孔,发3音、和,已有小三度、五度和小七度音程。可以看出这时人们的音的观念已在逐渐进步。

出土的原始乐器中还有如陕西长安县客省庄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陶钟、甘肃临洮寺洼山出土的陶铃之类,都预示青铜时代铜钟一类乐器的出现并非偶然。

商、周时期出现的乐器中,对后世影响较广的有笙、竽和琴瑟笙的开始出现是在商代。甲骨文中有(和字,写作,据郭沫若考证,它就是早期的笙。至于琴、瑟类乐器,商代虽已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如蚕丝的生产与应用等),但至今尚无实物及文字材料可为确证,只是从它们在《诗经》中的频繁出现,可以看出自西周以来它们已经是经常被使用的了。笙、竽和琴、瑟的出现,对音乐的艺术表现力的提高起了积极的作用。

乐器所取得的上述进展,不仅有力地证明了历史文献中关于春秋时期已经存在七声音阶(七律)和十二律实际应用的记载是确实可靠的,而且它们的出现实际要比这些记载早得很多。同理,相关的乐律理论体系也会在实践中逐渐形成,只是晚些时候才能见诸文字记载,或者早有的记载已经失传,曾侯乙钟的铭文是这一论断的有力证据。奴隶制时代音乐所取得的成就,为中国古代音乐文化揭开了光辉的一页,给以后音乐文化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具有深远的影响。

古时音乐

约在公元前21世纪时,夏朝建立,中国社会逐渐进入奴隶制时代。由夏、商、西周到春秋末约1700年间,中国奴隶社会经历了由产生、发展、兴盛到衰亡的过程。在这段时期中,由于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发展等新的客观条件,音乐文化得以较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在奴隶社会中,创造音乐的是奴隶──大量的乐工都是名副其实的奴隶,而享有音乐的则是贵族奴隶主阶级。他们不仅把音乐作为享乐的手段,也把它用作加强其政治统治的工具。在当时,最受尊崇的就是奴隶主阶级用于祭祀等重大典礼的乐舞。其内容多为歌颂统治者列祖列宗的功德,意在宣扬宗族奴隶主统治的合理性,为巩固其统治权服务。音乐于是被打上了阶级的烙印。

传说中夏代的代表性乐舞是《大夏》,以歌颂夏禹治水的业绩为内容,由9个段落组成,演出时用作伴奏,故又称《夏》。据说这个乐舞在周代还在演出,由八列(八佾)头戴皮帽、下著白裙、裸露上身的演员表演。看来还多少保留有早期社会的简朴风貌。此外,夏代的乐舞还有启的《九招》和《九歌》。《招》即《韶》,可以认为《九招》就是《韶》在夏代有所发展的形式。

商代的代表性乐舞名《》,亦称《大》。出土的殷墟甲骨卜辞中不少片提到过商王用《》乐的事,如“乙亥卜,贞王大乙,亡尤”(《殷墟书契考释》七十九下)等,说明商代帝王常在祭祀祖先时用它。据文献记载,《》的内容是歌颂商汤灭夏开创商朝的功绩,同样具有为商族奴隶主统治造舆论的意思。商代的另一个重要乐舞是在“桑林之社”中用的《桑林》。“桑林之社”既是祭祀祖先,也是男女聚会结交的活动。《桑林》之舞在后人看来似有颇涉淫秽的表现,故有在郑重的交际场合宾客回避观看的记载(《左传?襄公十年》)。此外,商代还有一种求雨的舞蹈,称为《雩》。“舞者吁嗟而请雨”。

周代的代表性乐舞有《武》和《象》,它们都是以歌颂周王朝统治者的功德为内容的。武又称《大武》,歌颂周武王伐纣战争的胜利和国家在周、召二公的辅佐下得到有效的治理;《象》又称《三象》,歌颂周成王讨伐殷人叛乱的胜利。这些乐舞也都是为巩固周王朝的统治服务的。

巫以歌舞娱神,故商代歌舞特别发达,而且这种歌舞不可避免地带着比较浓厚的神秘的和迷信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