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民
王殿民,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西省河津市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中共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殿民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
- 出生日期
1957年3月
- 出生地
山西省河津市
-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
- 主要成就
运城市常务副市长
人物履历
1975.05——1981.09,河津县樊村公社干事;
1981.09——1984.01,河津县委办公室干事;
1984.01——1984.09,河津县清涧镇副镇长;
1984.09——1986.06,在运城地委党校大专班学习;
1986.06——1987.01,河津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1987.01——1989.11,河津县小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9.11——1993.05,新绛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3.05——1997.04,平陆县委副书记;
1997.04——2001.02,临猗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7.09—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领导干部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2——2004.02,中共临猗县委书记;
2004.02——2006.05,运城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2006.05——2008.08,运城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委秘书长;
2008.08——2009.09,运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9.09——,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任免
2016年11月,拟任省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工作分工
分管工作: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财政税务、发改、金融、编制、民政、司法、工商、粮食、供销、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综改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宗教局、市粮食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民航局、市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局、市驻外办事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老龄委、市贸促会、市残联。协调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监分局、农发行运城分行、工行运城分行、农行运城分行、中行运城分行、建行运城分行、交行运城分行、市信用联社、邮储银行运城分行、晋商银行运城分行、浦发银行运城分行、华夏银行运城支行、晋城银行运城分行、民生银行运城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人保财险运城分公司、人寿保险运城分公司、预备役部队、市对台办、黄河金三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