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企业制度
自由企业制度,就是确保企业能够拥有在产权受法律保护的基础上所享有的自由创业权、自由经营权、自由交易权以及自由支配或处置财产权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它包括产权制度、进入退出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平等合约制度、平等交易制度以及平等获取信息服务制度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自由企业制度
- 外文名
Free enterprise system
- 经过
注册登记的个人业主制
- 特征
自由性
- 拥有
在产权受法律保护的基础
- 包括
产权制度、进入退出制度
自由企业制度的定义
自由企业制度(Free enterprise system)
自由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使劳动者的个性、才能自由发展和全面解放,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的状态与活力直接决定着市场经济的兴衰,只有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才能吻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才能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作用。
美国的自由企业制度
美国是实行自由企业制度的典型国家,在美国,个人业主制企业可以分为经过注册登记的个人业主制和未经登记的个人业主制。依照美国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从事任何营利性商业活动,是每个公民天赋法定的权利,无需政府部门再依企业登记的形式加以确认或限制。任何公民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获得收益。当美国公民以个人为单位独立从事经营活动时,就自然地成为美国市场主体中的独资企业了。在美国,美国人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可以是常年的,也可以是季节性的,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在其非常著名的《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指出: “用‘自由’来形容‘企业’有什么意义呢?在美国,‘自由’被理解为每一个人都有自由来建立企业的意思。”这可能是对自由企业制度最好的诠释。
自由企业制度的特征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自由企业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自由性
自由企业意味着经营主体拥有投资自由、经营自由、交易自由和进入退出市场的自由,企业的生存与否、规模大小、效益好坏以及成长速度快慢均取决于市场的选择,不应该存在违背经济自由原则的任何外在限制或行政性保护。
二是民营性
自由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应该也必须是以非官办的、非政府控制的平等的自由交易者,以此参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但是,强调自由企业的民营化并非意味着私有化,更不等于私有化。
三是透明性
透明性是指交易的双方力求提供既全面又准确的交易的信息,而且能够信守承诺。
四是自律性
自由不等于放弃自律,恰恰相反,自由的前提是自律。自律既是自由企业的特征,也是自由企业存在的基础。
自由企业制度的内容
概况
一般情况下,自由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由创设权,二是企业自由经营权。
企业自由创设权是自由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自由创设企业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人,除法律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如公务员以外,都有权设立企业,创设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生来具有的权利,在西方国家被视为天赋人权,非经法律特别规定,不得剥夺;第二,在创设企业过程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应该得到登记注册,任何机关以任何理由“批准”或“核准”,都是对公民自由创设权的侵犯或剥夺,当然,法律规定的特别领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