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气安全规程
《氯气安全规程》是一则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归口,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起草的一则强制性规范文件,作为用于氯气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等单位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准则。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氯气安全规程
- 外文名
Safety regulation for chlorine
- 时间
2009-12-1
- 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领域
安全
安全规程
Safety regulation for chlorine
自 2009-12-1 起执行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1984—1989《氯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 11984—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遵守的防火和卫生相关标准(1989年版的4.2、4.3,本版的3.3、3.4);
——增加了氯气生产企业应遵守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见3.5);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配备的抢修器材和防护器材(1989年版的4.6,本版的3.8);
——增加了氯气单位作业场所应设置报警仪(见3.10);
——增加了氯气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见3.17);
——增加了对三氯化氮指标的要求(见4.6);
——增加了液氯气瓶及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充装安全(见5.2);
——增加了充装量为100 kg的气瓶的有关安全要求(见6.1.3、6.1.4、8.1.3、8.1.13);
——修改了气瓶加热水温的指标(1989年版的6.1.10,本版的6.1.5);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使用安全(见6.2);
——增加了液氯贮罐区应设置事故围堰(见7.2.4);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运输安全(见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