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康
律康(枸橼酸坦度螺酮胶囊),适应症为1.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2.原发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躯体疾病伴发的焦虑状态。
基本信息
- 药品名称
律康
- 药品类型
处方药、医保工伤用药
- 用途分类
其他抗焦虑药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坦度螺酮,其化学名称为:(3aα,4β,7β,7aα)-六氢-2-[4(4-(2-嘧啶基)-1-哌嗪基)丁基]-4,7-亚甲基-1氢-异吲哚-1,3(2氢)-二酮二氢枸橼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 21H 29N 5O 2·C 6H 8O 7 分子量:575.62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适应症
1.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 2.原发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躯体疾病伴发的焦虑状态。
规格
5mg
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一次口服10mg,一日3次。随病人年龄、症状等的不同可适当增减,最高日剂量不得超过60mg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据国外报道,调查总例数1451例中有150例(10.3%)出现不良反应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主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43例(3.0%)、步态蹒跚16例(1.1%)、恶心13例(0.9%)、倦怠感11例(0.8%)、情绪不佳11例(0.8%)、食欲下降10例(0.7%)。主要实验室检查值异常有AST(GOT)、ALT(GPT)升高。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异常、黄疸(<0.1%) 因为会出现伴AST(GOT)、ALT(GPT)、Al-P、γ-GTP升高的肝功能异常、黄疸等,所以,应定期做肝功能检查,密切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 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 *出现这类异常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禁忌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慎重给药(对下列病人应慎重给药) (1) 器质性脑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增强本药的作用); (2) 中度或严重呼吸功能衰竭病人(有可能使症状恶化); (3) 心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使症状恶化); (4) 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影响药代动力学); (5) 老年人(参考“老年患者用药”)。 2. 重要注意事项 (1) 用于神经症病人时,若病人病程长(3年以上),病情严重或其它药物(苯二氮䓬类药物)无效的难治型焦虑患者,本药可能也难以产生疗效。当1天用药剂量达60mg仍未见明显疗效时,应及时与医师联系,不得随意长期应用。 (2) 本药用于伴有严重焦虑症状的病人,难以产生疗效时,应慎重观察症状。 (3)本药可引起嗜睡、眩晕等,故应嘱病人在服用本药过程中因本品会引起困倦、眩晕,请注意不要让服用本品的患者从事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 (4) 因与苯二氮䓬类衍生物没有交叉依存性,所以当把苯二氮䓬类衍生物替换成本品使用时会引起苯二氮䓬类衍生物药性的减弱,症状恶化,请注意停用前药时逐渐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