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又称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具有不特定性、平等竞争、公开透明的特点2。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公开招标过程可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公开招标通过评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即供应商,招投标中评标方式有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两种评标办法1。
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能更好地开展竞争,打破垄断;缺点是公开招标方式投标单位较多,招标投标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费用较多,审查投标者资格和标书的工作量较大,招标过程需要的时间较长2。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且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二次招标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项目,经审批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公开招标4
- 外文名
Open Tendering
- 别名
无限竟争性招标
- 法律依据
条件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公开招标需符合如下条件:
(1)招标人需向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招标还公开招标可包括个人)发出 投标邀请。招标人应当通过为全社会所熟悉的公共媒体公布其招标项目、拟采购的具体设备或工程内容等信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邀请。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都有权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并届时投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地区或者部门不同等借口违法限制任何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公开招标须采取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使尽量多的潜在投标商获取招标信息,前来投标,从而保证公开招标的公开性。实际生活中人们经常在报纸上看到"XXX招标通告",此种方式即为公告招标方式。采取其他方式如向个别供应商或承包商寄信等方式招标的都不是公告方式,不应为公开招标人所采纳。招标公告的发布有多种途径,如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方式
1.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730平方米。城市连接道路长度约1733米,宽24米(含人行道约6米)包含路基、边坡、挡土墙、排水、照明等。本项目工程部分估算造价约720万元。
2.技术标准:城市次干道I级
3.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审查合格;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并审查合格。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与之相关的设计评审工作、概算编制、施工全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工作等。
程序
招标准备阶段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公开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公开招标
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式
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