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全党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重要内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由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发布者
中国共产党
- 时间
党的十二大至二十大
- 地点
北京
出现起因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以全党的名义确认的党的最基本文献。对于中共党内来说,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各项准则、制度的总括,是党的理论、政治、思想和组织状况的集中反映,是全党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对于党外来说,它是判断党的性质、活动的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正式党章产生于党的二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根据历史经验和实践要求,党的二十大对党章作适当修改。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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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中共十二大党章产生于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和工作重心转移之后,结构上是10章50条,总纲和具体条文的变化都很大。其一,总纲部分对党的性质、奋斗目标、现阶段的总任务、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重新作了表述,且对党的政治路线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二,第一次把 “党的干部”专列一章,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出了废除实际上存在着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提出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其三,对组织制度作了许多新规定,如将中央委员会主席制改为总书记制,重新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和省(区、直辖市)两级顾问委员会。其四,第一次对入党宣誓仪式和入党誓词作了正式规定。其五,恢复了关于党员权利的规定,权利和义务各八条。其六,以专章对“党的纪律”做了更加详细严格的规定。
中共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只对党章条文部分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没有涉及总纲。条文部分的新规定主要是,第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党委会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第二,党组织决定重要问题时要进行表决;第三,中央书记处成员由政治局常委提名中央委员会通过而不再由中央委员会选举;第四,取消中央军委主席、中顾委主任、中纪委第一书记必须从政治局常委中产生的规定;第五,取消人民公社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
中共十四大党章最重要的修改在总纲。第一,增加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肯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增写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问题,包括主要矛盾、根本任务、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三个有利于”的工作出发点、三步走战略等。第三,增写了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内容,以较大篇幅、分三段阐述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第四,充实了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第五,对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作了重大补充,如围绕基本路线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条文部分除了就党员干部的要求、地方和基层组织的任期或职责、纪检机关的工作程序、设立党组等作了新规定。除此之外的大变动有,一是删去了有关顾问委员会的内容;二是删去原来关于党员违犯政纪国法必须受到政纪法律处理、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的规定。
党的十五大党章的修改集中在明确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上。总纲部分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文字加以调整和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条文部分的调整是规定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
党的十六大党章与十五大党章相比,总纲部分比较大的修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表述,将十五大“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从一个先锋队到两个先锋队,一个代表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到三个代表。二是在指导思想上增写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三是将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改写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四是肯定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成就,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基础、理论渊源、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五是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替代了原有的20世纪末的奋斗目标,增写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内容。六是在原有“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上,增写了“改进党的建设”的内容,把“与时俱进”加在了党的思想路线之中,表述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提出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16字原则。在条文部分的修改上,一是党员章对申请入党者的身份做了修改,把原来与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并列的“其他革命分子”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二是党的基层组织章增写了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要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内容,增加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一条并规定了其主要任务;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章对其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增写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文字;四是第一次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党的十七大党章进行的变动包括,第一,首次写入了科学发展观,写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写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整体布局。第二,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写入党章。第三,明确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第四,在党的建设方面,提出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党的建设方面取得一系列的重大认识和成果。第五,在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方面作了新的规定。
党的十八大党章在条文部分新增了如下几处。第一,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把科学发展观明确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第二,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新增“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第三,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第四,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把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第五,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增写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第六,与党章总纲部分相衔接,适当修改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
党的十九大党章增添了许多新内容,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意识”、“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是领导一切的”等,并作出相应的新的规定。
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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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影响
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由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的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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