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
编审,出版专业职务人员的高级职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最高职称。同教师行业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一样,出版业有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的等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编审
- 外文名
read and edit a manuscript
- 职务
编辑和审定1
- 拼音
biānshěn
等级
同教师行业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一样,出版业有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的等级。
资格
出版专业职务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编审职务:
1.已能熟练地履行副编审职责,担任副编审职务五年以上;
2.科学文化知识广博,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工作中有较大贡献;
4.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审职责。
评定
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人事局拟订 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三日国务院批转)
第一条 编辑干部的业务职称定为: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第四条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为助理编辑:
(一)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初步掌握编辑业务(如联系作者,组织、整理、撰写稿件等),有一定文字水平,能够对稿件进行初步处理;
(三)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第五条 助理编辑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编辑:
(一)具有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动向;
(二)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有较高的文字水平,有独立处理稿件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