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等级
  • 4.资格
  • 5.评定
  • 6.职称
  • 7.其他行业
  • 8.参考资料

编审

编审,出版专业职务人员的高级职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最高职称。同教师行业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一样,出版业有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的等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编审

  • 外文名

    read and edit a manuscript

  • 职务

    编辑和审定1

  • 拼音

    biānshěn

等级

同教师行业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一样,出版业有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的等级。

资格

出版专业职务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编审职务:

1.已能熟练地履行副编审职责,担任副编审职务五年以上;

2.科学文化知识广博,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工作中有较大贡献;

4.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审职责。

评定

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人事局拟订 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三日国务院批转)

第一条 编辑干部的业务职称定为: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第四条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为助理编辑:

(一)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初步掌握编辑业务(如联系作者,组织、整理、撰写稿件等),有一定文字水平,能够对稿件进行初步处理;

(三)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第五条 助理编辑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编辑:

(一)具有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动向;

(二)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有较高的文字水平,有独立处理稿件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