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生平
  • 4.1.青年时代
  • 4.2.革命初始
  • 4.3.成长
  • 4.4.解放后
  • 5.个人简历
  • 5.1.第一阶段
  • 5.2.第二阶段
  • 5.3.第三阶段
  • 5.4.逝世
  • 6.参考资料

刘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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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原主席

刘格平(1904年8月—1992年)回族,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人。出生于一个地主家庭,6岁时入私塾读书。

1949年9月,作为少数民族的首席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新中国成立后,刘格平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委书记、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山西省副省长等职。

他是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党的八届、九届中央委员、八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六届全国政协委员,我国民族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之一。曾担任中国回民文化协进会主任、中国巴基斯坦友好协会会长等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格平

  • 国籍

    中国

  • 民族

    回族

  • 出生日期

    1904年8月

  • 逝世日期

    1992年3月

人物履历

1904年8月,出生于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一个地主家庭。

1918年9月,参加江苏督军直系军阀李纯的部队,后入随营军事学校学习。

1922年9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2年冬,回到家乡,发展刘子芳等人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3年2月,主持建立大堤东支部——津南地区第一个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

1925年12月,发动领导了津南农民自卫军起义。

192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9月,创建津南党组织。

1927年3月底,在大堤东刘子芳家中主持建立了中共津南特委,并任特委书记。

1934年4月,在领导庆云县罢河工斗争中被捕。

1944年4月,出狱,到天津开展工作。同年8月,任中共天津市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

1945年9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民运部副部长。

1947年11月,任华东局渤海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城工部部长。

1949年3月,任华东南下干部纵队渤海三支队政委。同年5月,任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副校长。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1949年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52年,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组书记。

1952年6月28日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中央民委副主任刘格平向周总理、董老、彭真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呈送建议成立民族出版社的请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