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参考资料

摇摆爵士

一种音乐风格,摇摆乐不同于先前的新奥尔良爵士乐和迪克西兰爵士乐,通常乐队中的合奏更为简化,同时是作为更为成熟的独奏之间的反复演奏的连复段。而个人的即兴演奏也是主要是密切的建立在旋律的基础之上,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音乐技法的进步。同以前的演奏相比,独奏的演绎更具有冒险性。在大乐队时代结束之后,摇摆乐风格的音乐家仍然坚持这种风格演出,他们的演奏堪称是一种主流的爵士乐。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摇摆爵士

  • 确立时间

    1935年

  • 流行国家

    美国

  • 代表人物

    Count BasieLouis ArmstrongElla Fitzgerald

  • 风格

    主流爵士乐

  • 类型

    音乐

  • 代表乐队

    Benny Goodman大乐队

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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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新奥尔良 爵士乐已经创造了即兴演奏的合奏之时,爵士乐在二十年代在美国社会逐渐流行起来,同时对于爵士乐的需要要求增加更多的舞蹈乐队。因此出现了对乐队的新要求,即在乐队拥有三支乃至四支号的时候,合奏的地位要降低。1924年,当Louis Armstrong加入了Fletcher Henderson的大乐队时,就可以算作是摇摆大乐队最早的出现。乐队中的唐·雷德曼的编曲大大辉映了短号手的松弛的演奏风格。真正 摇摆乐在流行乐坛的确立则要算是1935年Benny Goodman大乐队的成功,直至1946年大乐队时代的结束为止,摇摆乐一直是美国流行音乐的一支重要的力量。

代表人物

Count Basie

Louis Armstrong

Ella Fitzgerald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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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摆爵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