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请性公文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 事项。请示、报告、议案三者统称为呈请性公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呈请性公文
- 适用于
向上级机关请求
- 时间
2001年和1996年
- 特点
期复性
请示
含义应用范围
(一)请示的含义
请示是党政机关都广泛应用的一种上行公文。
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款规定: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款,也对请 示作了相同的规定: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应用范围
请示作为报请性的上行文,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下级机关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因无章可循而没有对策或没有把握,需要上级机关给以指 示的时候,要用请示;
2、下级机关在处理较为重要的事件和问题时,因涉及有关方针政策必须慎重对待,需要报请 上级机关批准时,要用请示;
3、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虽然有解决的办法,但由于职权、条件的限制,没有权力或 没有能力实施这些办法,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时候,要用请示;
4、下级机关对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发布的规定、指示有疑问,需要上级机关给予解答 时,要用请示;
5、下级机关之间在较重要的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需要上级机关裁决时,需要请示。
二请示的特点 、类型
(一)期复性
在公文体系中,请示是为数不多的双向对应文体之一,与它相对应的文体是批复。下级有一 份请示报上去,上级就会有一份批复发下来。不管上级是不是同意下级的请示事项,都必须 给请示单位一个回复。因此可以说,写请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得到批复。而且,下级机关都 是在遇到比较重要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解决时,才会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急切地期待回复是 请示者的必然心态。我们把这一特点称为“期复性”。
尽管请示者都有急于得到答复的心理,但是,也必须遵循行文规则,一般不得越级请示。特 殊情况确实需要越级请示的,如经多次请示上级机关而长期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越级请示, 但必须同时抄报给被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