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协民
蔡协民(1901年12月-1934年7月),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华容特支书记、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长。马日事变后赴武汉,被安排到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司令部工作。1928年1月参加湘南暴动。1932年1月调厦门中心市委工作。此后受到“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批判,但依然对党忠心耿耿。1934年4月,离开厦门转往根据地,因交通员叛变而被捕。在严刑拷打面前,蔡协民坚贞不屈,表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崇高气节。
1934年7月在漳州被杀害。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蔡协民
- 出生日期
1901年12月
- 逝世日期
1934年7月
- 出生地
湖南华容
- 国籍
中国
- 毕业院校
武汉中华大学
- 民族
汉族
人物关系共1人
人物生平
1901年7月出生于湖南华容的一户农家。幼年就读私塾。先后在龙秀国民小学和沙口小学任教师。
1924年春,组织当地农民抵制省湖田局滥收所谓开垦湖田的“匿金”,获得成功。同年,考入长沙湘江中学增设的农村师范部,并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领导开展农民运动,发展党的组织,建立农民武装,派何长工等共产党员掌握民团武装。
1926年秋组织3000余人农民义勇队配合北伐军作战。同年底华容支部改为中共华容特支,任书记。
1927年2月被调到中共常德地方委员会工作。马日事变后被迫转移至武汉,到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司令部工作。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同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任第十一军二十五师连政治指导员随军南下,9月在广东三河坝被调到朱德司令部做政治工作。11月朱德所率起义军余部暂改称16军47师140团,他任政治处主任,不久被派去找到中共湘南特委。
1928年1月参与领导湘南起义,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师政治部主任,后兼工农革命军第七师党代表,积极协助朱德、陈毅做农军思想政治工作,整训部队。4月率农军到达井冈山会师。5月后先后任红四军第三十团、第三十二团党代表,参加巩固发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
1929年1月随军转战赣南、闽西,2月任红四军第三十一团党代表。3月团扩编为纵队,任第三纵队党代表兼中共纵委书记。6月担任红四军政治部主任,被选为中共红四军前敌委员会委员,坚决拥护毛泽东的建军主张。7月下旬被派到地方工作,出席中共闽西党的一大,被选为中共闽西特委常务委员兼任组织科科长。他深入加强地方党和苏维埃政权建设,参与领导了创建发展闽西革命根据地的斗争。
1929年冬被派到上海入中共中央军事训练班学习。
1930年被派到福建厦门做地下工作,任中共福建省委军委秘书,8月担任省委秘书长。1931年1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省委军委书记兼福州市委书记。3月下旬省委机关遭到破坏后,主持成立中共福建临时省委,任书记。抵制王明“左”倾冒险主义,有效地开展各种斗争。同年5月中央决定福建不设省委,改任中共福州中心市委书记兼军委书记。
1932年1月调到中共厦门中心市委工作,以市委巡视员名义到惠安开展工作,并以总指挥的名义领导惠安抗捐大同盟和抗捐运动指挥部,取得惠安抗捐斗争的胜利。4月任中共漳州中心县委书记,在红军东路军的帮助下组建红三团,建立闽南农村革命根据地。6月,红三团在驻地车木村遭四千多国民党军队围攻,战斗失利,他率少数战士突出重围。同年冬被调回厦门,受到上海党中央的错误处分,中止了党的组织关系。他忠诚坚定,继续在工人中从事革命活动。
1933年7月重新恢复党的组织关系,任中共安溪县委秘书。不久,调回厦门,负责在工人中建立党的外围组织互济会。
1934年4月16日,离开厦门前往中央苏区,行至石马,因叛徒出卖而遭逮捕。经受多次刑讯,坚贞不屈。
1934年7月,在福建漳州就义。1
婚姻生活
蔡协民的妻子名叫曾志,在井冈山时期,两人被称为军中梁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