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刀
基本信息
- 名称
快刀
- 拼音
kuài dāo
《聊斋志异》篇目
概况
拼音:kuài dāo
解释:
(1)快刀,是指十分锋利的刀;或速度极快的刀法。
(2)获取很多利润的不正当手段,如:“快刀” 宰人
出自:《 聊斋志异》(卷二)第二十四篇
原文
明末,济属多盗。邑各置兵,捕得辄杀之。章丘盗尤 多。有一兵佩刀甚利,杀辄导窾。一日,捕盗十余名,押赴市 曹。内一盗识兵,逡巡告曰:“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 求杀我!”兵曰:“诺。其谨依我,无离也。”盗从之刑处,出刀挥之,豁然头落。数步之外,犹圆转而大赞曰:‘好快刀!”
注释
济属: 济南府所属地区。清代济南府辖历城、 章丘、齐东、长清、长 山、 邹平、淄川、齐河、 禹城、平原、临邑、德州、 陵县、德平、济阳等十 五县,大致相当今之济南市及德州、惠民、淄博市地区的一部。
杀辄导窾(kuǎn 款):意谓杀即顺窍,一刀便断头。窾,空处。《庄 子·养生主》:“批大却(隙),导大窾,因其固然。”
市曹:市口通衢,常为古代行刑之处。
逡巡:迟疑徘徊。此谓吞吞吐吐,难以出口。
谨:谨慎小心,此处有注意留心之意。依,依傍,靠着。
无:同“毋”、“勿”,不要。
译文
明代末年,济南府属下各地有很多强盗,每个县都设置军队,捕到强盗就杀掉。章丘县的强盗尤其多。这个县的官军中有一个士兵,佩带的刀特别锋利,杀人不用费劲。一天,官军捕获了十几个强盗,全部押赴法场斩首。其中一个强盗认得这个士兵,便犹豫地凑上前去说:“听说您的刀最快,砍头不用砍第二次。求您杀我吧!”士兵说:“好吧。你跟在我身边,不要离开我。”强盗跟着士兵来到刑场,士兵一刀砍去,强盗的脑袋骨碌一声掉下来,滚到数步之外,一边在地上打着转,嘴里还大声称赞道:“好快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