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是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而制定。该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其于2010年6月3日颁布。
2025年2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1。
条令全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纪律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功勋荣誉表彰
第一节 功勋荣誉表彰的目的和原则
第二节 功勋荣誉表彰的项目
第三节 功勋荣誉表彰的条件
第四节 功勋荣誉表彰的权限
第五节 功勋荣誉表彰的实施
第六节 功勋荣誉表彰的待遇
第四章 处分
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二节 处分的项目
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
第四节 对违法犯罪军人的处分
第五节 处分的权限
第六节 处分的实施
第七节 处分的运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