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地沟油事件
  • 5.判处结果
  • 6.参考资料

叶文祥

叶文祥,男,强冠企业董事长,1953年出生,毕业于台湾联合大学。2014年9月11日,叶文祥因地沟油事件下跪道歉,愿以3亿身家赔偿。2015年7月,叶文祥因馊水油案被处有期徒刑20年。2016年8月25日,高雄分院二审判处叶文祥有期徒刑22年。

基本信息

人物经历

叶文祥,1953年出生,1974年毕业于台湾联合大学机械工程科,毕业后热衷校务推广,1988年获联合大学“杰出校友”称号。1988年成立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猪油、牛油、人造奶油等油脂产品。

地沟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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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4日,台湾警方通报,经查发现涉案嫌疑人郭烈成经营地下油厂,用回收馊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强冠公司则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进并制成“全统香猪油”上市贩售。

2014年9月5日,嫌疑人郭烈成被法院裁定羁押,强冠公司被勒令停业。

2014年9月11日,“台湾地沟油”事件愈演愈烈,强冠公司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董事长叶文祥亲自出面,下跪长达30秒,落泪向下游厂商、全台使用者郑重道歉,他强调自己也是受害者,将向购油源头香港金宝运贸易公司和郭烈成提告求偿,且强调强冠将不卸责、不逃避、不脱产,全力配合台检方调查。叶文祥并在记者会上二度道歉,甚至喝公司另外出品的全统烤酥油,证明自家产品没问题。1

2014年9月12日,侦办劣质猪油案的台湾屏东地检署传唤强冠公司董事长叶文祥,讯后以涉嫌诈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声押,屏东地方法院9月13日晨裁定叶文祥收押禁见。

判处结果

2015年7月24日,台湾屏东地方法院宣判:强冠公司被罚5000万元(新台币),强冠董事长叶文祥被处有期徒刑20年。

2016年8月25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处叶文祥有期徒刑22年,强冠公司被罚1亿2000万元(新台币)。

2017年9月13日,台“最高法院”审结强冠公司馊水油案,认定董事长叶文祥违反“食安法”及加重诈欺罪等,判处22年有期徒刑,其中五年可易科罚金,并重罚强冠公司1.2亿元新台币。2

参考资料

  • 1
    强冠负责人叶文祥亲自出面下跪道歉:生不如死
  • 2
    台湾馊水油案强冠董事长获刑22年,创食安案件最高刑罚纪录澎湃(引用日期 2017-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