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介绍
  • 3.诊断标准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是指电离辐射以内和/或外照射方式作用于甲状腺或/和机体其他组织所引起的原发或继发性甲状腺功能或/和器质性改变。

基本介绍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是指电离辐射以内和/或外照射方式作用于甲状腺或/和机体其他组织所引起的原发或继发性甲状腺功能或/和器质性改变。

(一)治疗

1.立即脱离放射源,停止核素治疗。一般在数天后症状可自行缓解。

2.病人在服用放射性碘后2~3周出现轻度无菌性甲状腺炎,多于1周左右自行消退,不需处理或用简单的镇痛药。大剂量放射性碘治疗引起甲状腺激素过度释放呈一过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甚至甲状腺危象,常由于治疗前准备不充分所致,应对症治疗,症状重者给予镇静、止痛和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甲状腺危象者按相应情况进行治疗。β受体阻止药如普萘洛尔可用,主张用抗甲状腺药物,此病常常是自限性。胺碘苯丙酸盐联合β-受体阻止药治疗严重破坏性引起的甲状腺毒症,通过抑制5-脱碘酶减少血中T3减弱甲状腺激素的外周作用。

3.出现严重的喉水肿时,需作气管切开。

4.脱离射线,每年复查1次(禁用核素显像检查);癌变者手术切除,按放射性甲状腺癌处理。

(二)预后

立即脱离放射源,停止核素治疗,一般数天后症状可自行缓解。

诊断标准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慢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放射性甲状腺良性结节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工作人员,非职业性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诊断与处理。

2 引用标准

GB 16386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 急性放射性甲状腺炎 acute radiation thyroiditis

急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是指甲状腺短期内受到的大剂量急性照射后所致的甲状腺局部损伤及其引起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