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
新疆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
- 位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性质
协会
- 管理
律师
基本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颁布),新疆律师协会(全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成立于1982年,是 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区性的律师 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凡在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执业的律师均为本会会员。
新疆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新疆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 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和 常务理事。在全区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区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秘书长领导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新疆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
(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新疆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对律师业务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外省律师之间的民间交流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逐步完善行业管理体制,为我区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新疆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组织与宣传部、信息调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