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所辖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如下:
(1) 方向相同。在总分类账户及其所辖的明细分类账户中登记同一项经济业务时,方向通常相同。即在总分类账户中记入借方,在其所辖的明细分类账户中也应记入借方;在总分类账户中记入贷方,在其所辖的明细分类账户中一般也应记入贷方。
(2) 期间- 一致。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所辖明细分类账户的具体时间可以有先后,但应在同一个会计期间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所辖明细分类账户。
(3) 金额相等。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必须与记入其所辖的一个或几个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合计数相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平行登记
- 外文名
Parallel recording
- 性质
一种登记方式
- 应用领域
会计行业
定义解释
总分类账户是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综合,对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起统驭作用。明细分类账户是有关总分类账户的补充,对有关总分类账户起着详细说明的作用。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登记的会计凭证依据相同,核算内容相同,两者结合起来既总括又详细地反映同一事物。因此,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必须平行登记。
登记方法
⒈依据相同,登记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都要以相关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⒉同期登记,对于所发生的一笔经济业务,根据有关会计凭证来进全面的分析,登记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还要在同一会计期间记入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
⒊同向登记,把有关会计科目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以相同方向进行登记,也就是说计入总分类账借方的同时,也要计入明细分类账会计科目的借方,如果是计贷方,同样要分别计入贷方;
⒋等额登记,在登记金额时,总分类账的金额要与明细分类账的金额相等。
计算公式
⒈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合计
⑴总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⑵总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⒉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合计
⒊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