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根据1986年4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会计专业职务
- 性质
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 合格标准
满分100.合格60分
- 原材料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基本内容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根据1986年4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任职条件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高级资格任职条件:
1、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