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法律修订
  • 4.草案审议
  • 5.公布施行
  • 6.法律解读
  • 7.法律全文
  • 8.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是中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对前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反间谍工作。其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

  • 外文名

    Counterespionag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公布施行

    2014年11月1日

  • 命令发布

    习近平

  • 命令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2

  • 通过机关

    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十一次会议2

法律修订

修法意义

《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必将进一步推进中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修法背景

修订现行国家安全法的总体考虑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一是以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

二是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三是注意与正在起草的法律协调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将“国家安全法”的名称修改为“反间谍法”,保留了现行国家安全法中涉及反间谍工作的内容,将条文中关于国家安全机关履行“国家安全工作”职责的表述修改为“反间谍工作”,相关条款也一并作了文字调整。

修法过程

1993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6月27日,报请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法制办两次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并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

2014年7月30日,该草案在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4年8月25日,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作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说明。

2014年10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根据草案,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拟确定为间谍行为。这是中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1

草案审议

2014年10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反间谍法草案。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执行,草案二审稿对间谍行为的定义作出规定,列明六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