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个人履历
  • 4.工作职责
  • 5.违纪违法
  • 6.参考资料

周顺新

周顺新,出生于1964年2月,湖南吉首人,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2014年10月,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周顺新

  • 国籍

    中国

  • 民族

    土家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2月

  • 职务

    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职业

    公务员

个人履历

1980.02--1987.04 吉首寨阳乡企业办临时工;1

周顺新

1987.04--1990.03 吉首市寨阳乡政府聘干;

1990.03--1992.05 吉首市寨阳乡党委宣传委员(聘干);

1992.05--1992.12 双塘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聘干);

(1992.09--1995.07湖南省委党校湘西学区经管专业学习);

1992.12--1995.11 双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93.4录干);

1995.11--1998.09 吉首市丹青乡党委书记;

1998.09--2000.03 吉首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1999.08--2001.12中央党校湘西学区法律专业学习);

2000.03--2008.09 吉首市城工办系统党委副书记、城工办主任;

2008.09--2010.12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0.12-- 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工作职责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水产、蔬菜、农经、农机、移民、气象、乡镇企业、民政、扶贫、老龄、供销、农村稳定工作;协助负责农村应急管理、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市残联工作。挂点排绸乡。

分管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局、市农经局、市农机局、市移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老龄办、市供销联社。

违纪违法

2014年10月,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顺新(副处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