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毛产品掉毛量的测定
《兔毛产品掉毛量的测定(FZ/T 01046-1996)》是在调查研究兔毛产品掉毛机理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制的。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省纤维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建伟、靳小青、孙永军、隋思清、刘永贵。
基本信息
- 书名
兔毛产品掉毛量的测定
- 作者
中国纺织总会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1997年7月1日
- 页数
2页
内容简介
《兔毛产品掉毛量的测定(FZ/T 01046-1996)》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文摘
版权页: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兔毛产品掉毛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兔毛纤维的纱线、织物。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529-86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8170-87数值修约规则 FZ/T 71002-91粗梳毛针织绒线 3定义 掉毛量 在规定条件下,试样与绒辊轻微摩擦而脱落的纤维量。 4原理 试样在规定次数内随载样台转动并与载样台上方的摩擦辊产生位移摩擦,试样表面的纤维因滑脱或拉断而脱落。以从摩擦辊上获得的纤维量作为试样的测量值。 5仪器和用具 5.1兔毛产品掉毛量测试仪应符合以下技术条件: 5.1.1载样台水平放置,有效直径240mm,可作顺、逆时针方向转动。 5.1.2固定试样周边的夹持器应具有足够的夹持力,不致试样滑移。 5.1.3摩擦辊沿载样台径向水平放置,摩擦辊质量500g±10g。 5.1.4吸风机应具有足够的吸力,以使绒辊上的纤维足以被吸下来。 5.1.5吸风管道中应有不致纤维透过且便于将其取出的过滤袋。 5.2天平,分度为0.1mg。 5.3专用毛刷、绒板、镊子等。 6试验用标准大气和调湿 6.1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 6529的规定,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3)%。 6.2试样平铺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不少于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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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毛产品掉毛量的测定(FZ/T 01046-1996)》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