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射击和乒乓球运动员功能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著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射击和乒乓球运动员功能分级(GB/T 15493-2009)》代替GB/T15493—1995。本标准与原GB/T15493—1995相比有以下变化:射击功能分级标准由原来的四级改为二级,同时增加了视力残疾射击标准的一个级别;射击每一个级别中,根据躯干功能情况又各自分为三个亚级;对射击每个级别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射击参赛最低残疾标准进行补充和修订;乒乓球分级标准主要增加了注1和注5的内容,TT10级中增加了部分内容。
基本信息
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射击和乒乓球运动员功能分级
外文名
Func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Shooting and Table Tennis for Disabled Athletes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出版社
出版日期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射击和乒乓球运动员功能分级(GB/T 15493-200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伯坦、贾亚玲、王兰。
文摘
版权页: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残疾人射击和乒乓球运动员功能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视力残疾、脊髓损伤、脑瘫、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的运动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726残疾运动员的医学和功能分级 3射击运动员分级标准 根据功能受限的情况及射击的技术要求分为3个级别比赛。 3.1SH1级 使用手枪和步枪比赛时,不需要射击架支撑。 注:根据下肢和躯干的功能又分以下亚级。 3.1.1SHIA级:具有站立功能的坐姿运动员,躯干功能正常,射击椅无靠背,可以选择站姿比赛。 3.1.2SHIB级:坐姿比赛运动员,双下肢无功能或严重功能障碍,但骨盆控制功能好(背、腹肌、腰方肌功能好),射击椅可以有低靠背。 3.1.3SHIC级:坐姿比赛运动员,双下肢无功能或严重功能障碍,躯干功能丧失或尚可,射击椅允许高靠背。 3.2SH2级 使用步枪比赛时,需要射击架支撑。 注:根据下肢和躯干的功能又分以下亚级。 3.2.1SH2A级:坐姿运动员,一上肢无功能或双上肢严重功能障碍,躯干功能好,射击椅无靠背,可以选择站立比赛。 3.2.2SH2B级:坐姿运动员,双下肢无功能或严重功能障碍,骨盆控制功能好,射击椅可以有低靠背。 3.2.3SH2C级:坐姿运动员,双下肢无功能或严重功能障碍,躯干功能丧失或尚可,射击椅允许高靠背。 3.3SH3级 使用步枪,最低残疾为B3级视力残疾者。无合并肢体残疾者定为SH3X,合并肢体残疾者参照3.1SH1级情况分别定为SH3A,SH3B,SH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