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检验规程 布鞋检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著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鞋类检验规程 布鞋检验规程(SN 1309.7-2004)》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鞋类检验规程 布鞋检验规程(SN 1309.7-2004)》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鞋类检验规程 布鞋检验规程(SN 1309.7-2004)》主要起草人:姚勇、曹妮、容奇峰、刘晓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鞋类检验规程 布鞋检验规程(SN 1309.7-2004)》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基本信息
书名
外文名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Footwear-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Cloth Footwear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鞋类检验规程 布鞋检验规程(SN 1309.7-2004)》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文摘
版权页: 插图: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 1309的本部分。 3.1 婴儿鞋 infants footwear 鞋内底样长小于170 mm,三岁以下婴儿穿用的鞋。 3.2 童鞋 children footwear 鞋内底样长在170 mm~260 mm之间,供三岁以上、14岁以下儿童穿用的鞋。 4抽样 按照SN/T 1309.1执行。 5技术要求 5.1健康安全性能 有毒有害物质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进口国技术法规要求。 5.2物理性能 5.2.1轻便热硫化鞋应符合HG/T 2018中的有关规定。 5.2.2普通热硫化鞋应符合HG/T 2017中的有关规定。 5.2.3注塑布鞋应符合FZ/T 82003中的有关规定。 5.2.4胶粘布鞋 5.2.4.1耐折性能:不割口连续做四万次不裂纹不开胶(内底样长小于或等于240 mm不测试耐折性能)。 5.2.4.2耐磨性能:发泡材料底磨痕长度不大于11 mm,橡胶底磨痕长度不大于10 mm。 5.2.4.3剥离强度:发泡材料底不小于25 N/cm,橡胶底不小于30 N/cm。 5.2.5鞋面、鞋里、内底耐摩擦色牢度:于摩擦≥4级,湿摩擦≥3级,耐水色牢度≥3级。 5.3外观质量 5.3.1布鞋外观不合格名称及分类规定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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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鞋类检验规程 布鞋检验规程(SN 1309.7-2004)》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